Sun Java System Message Queue 3.7 UR1 管理指南

删除受管理对象

删除受管理对象会将其从所属的对象存储库中永久删除。

Procedure删除受管理对象

  1. 在“管理控制台”窗口的浏览窗格中,选择对象存储库名称下的“连接工厂”或“目的地”。

    结果窗格中将显示可用连接工厂或目的地受管理对象的列表,其中显示了每一项的查找名称和类型(对于目的地受管理对象,还会显示目的地名称)。

  2. 通过在结果窗格中单击某个受管理对象的名称来选择该受管理对象。

  3. 从“编辑”菜单中选择“删除”。

    将显示一个确认对话框,要求您确认是否要继续执行该操作。

  4. 单击“是”确认操作并关闭确认对话框。

    在本练习中,不要删除您之前创建的受管理对象 MyQueueMyQueueConnectionFactory,请单击“否”关闭确认对话框,而不执行删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