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物件可以進行的最基本動作是開啟物件。 「開啟」是一般用詞,所採取的動作則要視開啟物件的類型而定。譬如,開啟資料夾會變更「檔案管理員」檢視以顯示資料夾的內容。開啟資料檔通常會啟動建立檔案的應用程式並載入資料檔。
連按兩下圖示。
連按兩下圖示會執行物件的預設動作,預設動作經常是「選取」功能表「動作」部分的第一個動作。 對於大部分資料檔,預設動作會透過啟動適當的應用程式並載入資料檔以開啟檔案。
或者,選取圖示,然後前往功能表列,從「選取」功能表選擇「開啟」(或「放於目前視窗」或「開啟新檢視」)。
或者,從圖示的即現式功能表(於按 Shift + F10 或滑鼠按鈕 3 時顯示),選擇「開啟」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