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管理指南:基本管理

Procedure如何共享用户的起始目录

可使用以下过程共享用户的起始目录。

  1. 成为超级用户或同等角色。

    角色包含授权和具有一定权限的命令。有关角色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系统管理指南:安全性服务》中的“配置 RBAC(任务列表)”

  2. 检验 mountd 守护进程是否正在运行。

    在该发行版中,现在 mountd 作为 NFS 服务器服务的一部分启动。要查看 mountd 守护进程是否正在运行,请键入以下命令:


    # svcs network/nfs/server
    STATE          STIME    FMRI
    online         Aug_26   svc:/network/nfs/server:default
  3. 如果 mountd 守护进程未在运行,请启动。


    # svcadm network/nfs/server
    
  4. 列出在系统上共享的文件系统。


    # share
    
  5. 基于包含用户起始目录的文件系统是否已共享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1. 如果用户的起始目录已经共享,请转至步骤 8。

    2. 如果用户的起始目录未共享,请转至步骤 6

  6. 编辑 /etc/dfs/dfstab 文件并添加以下行:


    share -F nfs /file-system
    

    /file-system 是包含需要共享的用户起始目录的文件系统。根据约定,文件系统是 /export/home

  7. 共享列在 /etc/dfs/dfstab 文件中的文件系统。


    # shareall -F nfs
    

    此命令执行 /etc/dfs/dfstab 文件中的所有 share 命令,这样,您就不必等待重新引导系统。

  8. 验证用户的起始目录是否已共享。


    # share
    

示例 5–2 共享用户的起始目录

下面的示例说明如何共享 /export/home 目录。


# svcs network/nfs/server
# svcadm network/nfs/server
# share
# vi /etc/dfs/dfstab
 
(The line share -F nfs /export/home is added.)
# shareall -F nfs
# share
-               /usr/dist                  ro   "" 
-               /export/home/user-name     rw   ""  

另请参见

如果用户的系统上没有用户起始目录,则必须从用户起始目录所在的系统挂载它。有关详细说明,请参见如何挂载用户的起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