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桌面能够使用图标图像,此图标图像文件必须:
具有适当的格式。
符合适当的文件命名惯例。
符合桌面大小惯例。
在图标查找路径的目录中。
使用适当的语法,用桌面结构调用。例如,如果在"前面板"上创建一个新控制,则使用"前面板"定义中的 ICON 字段来指定用于该控制的图标图像。
对于彩色显示,应使用 X 像素图 (XPM) 格式的图标文件,这种文件通常以 .pm 作后缀。或者,使用 X 位图 (XBM) 格式的文件,这种文件通常以 .bm 作后缀。如果在像素图文件中使用了透明度,则掩码文件 ( _m.bm) 与 .bm 文件同时生成。有关桌面如何查找这些文件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图标查找路径"。
每个图标和背景图像均存储为独立的文件。通常情况下,图标由其文件名的基本部分指定。例如,在文件以下面的名称存储时,该图标通常以名称 mail 来引用:
/usr/dt/appconfig/icons/language/mail.l.pm
增加文件后缀的文件命名惯例有助于按照大小和类型对图标进行归类。 桌面组件的图标名称包括在下面的一般格式之中:
基本名称 .大小 .格式
或
基本名称 .格式
其中:
基本名称-引用此图像时所使用的图像基本名称
大小 -表明文件大小的字符: l (大) m (中) s (小) t (特别小)
格式 -文件格式: pm (像素图文件) bm (位图文件)
表 14-1 显示桌面图标的建议像素尺寸。
表 14-1 图标大小及文件名
图标大小 |
位图名称 |
像素图名称 |
---|---|---|
16 乘 16 (特别小) |
name .t.bm |
name .t.pm |
24 乘 24 (小) |
name .s.bm |
name .s.pm |
32 乘 32 (中) |
name .m.bm |
name .m.pm |
48 乘 48 (大) |
name .l.bm |
name .l.pm |
表 14-2 显示桌面组件所使用的图标大小。在某些情况下,所用图标的大小取决于显示器的分辨率。
表 14-2 桌面组件及其图标大小
桌面组件 |
高分辨率 |
中分辨率 |
低分辨率 |
---|---|---|---|
"文件管理器"和"应用程序管理器" (通过名称和图标查看) |
中 |
中 |
中 |
"文件管理器"和"应用程序管理器" (通过名称和小图标查看) |
特别小 |
特别小 |
特别小 |
"主前面板"控制 |
大 |
大 |
中 |
"前面板"的子面板 |
中 |
中 |
特别小 |
"前面板"切换控制 |
小 |
小 |
特别小 |
最小化窗口 |
大 |
大 |
中 |
例如,如果为某一数据类型指定名为 mail 的图标,并且为彩色显示,而且设置"文件管理器"的首选项为小图标,则所用的此图标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为 mail.t.pm。
桌面通过搜索目录列表的文件来查找图标文件或图像。目录列表也称为图标查找路径,是由几个环境变量的值决定的。使用哪些变量和如何将它们放在一起来创建图标查找路径,将在"图标查找路径"中讨论。
缺省的查找路径为:
内置图标:/usr/dt/appconfig/icons/language
系统范围图标: /etc/dt/appconfig/icons/language
个人图标: HomeDirectory /.dt/icons
桌面可访问远程系统中的图标。有关创建图标服务器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配置数据库、图标和帮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