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設定選項,在關閉信箱時銷毀已刪除的郵件。如此,只要一關閉信箱,便無法回復已刪除的郵件。
從「選項」功能表選擇「基本」。
「基本選項」對話方塊會顯示。
選取「銷毀已刪除的郵件」底下的「關閉信箱時」。
若要刪除每當您關閉信箱時便會出現,詢問是否要銷毀已刪除的郵件之確認通知,請取消選取「顯示確認通知」。
按一下「確定」或「套用」,讓變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