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面板」是由所有位於動作資料庫搜尋路徑上的配置檔案所組合的。
在定義的元件之間有衝突之處,優先順序規則會決定使用何種定義。 當兩種元件有以下情況時會彼此衝突:
有相同的控制名稱,CONTAINER_NAME
與 CONTAINER_TYPE
.
爭相同的位置(藉由有不同的名稱但相同的 CONTAINER_NAME
, CONTAINER_TYPE
與 POSITION_HINTS
).
「前方面板」使用下列的優先順序規則:
如果元件有相同的控制名稱以及容器名稱與類型,則使用先讀取的元件。
例如,如果整個系統與內建的控制都包含這些欄位,但其它部分不同時:
CONTROL TextEditor { CONTAINER_TYPE BOX CONTAINER_NAME Top … }
那麼整個系統的控制就會有優先順序。
如果兩個元件爭相同的位置,則以讀取的順序來放置。
例如,如果使用者建立「主面板」(CONTAINER_TYPE
BOX 與 CONTAINER_NAME
頂端)的新個人控制並指派它 POSITION_HINTS
5,個人控制將會把內建控制與所有其它具有較高位置編號的控制往右推一個位置。
當您正藉由建立新的整個系統或其個人版本來修改控制時,新的控制定義必須指定相同的控制名稱,CONTAINER_NAME
與 CONTAINER_TYPE
. 。否則,除了現存控制外將會出現新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