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到動作與遠程執行時,有兩個經常使用的名詞:
資料庫主機-包含動作定義的系統
執行主機-可執行檔案執行之處的系統
在大部分的情況中,動作與其應用程式是位於相同的系統上;既然動作的內定執行主機是資料庫主機,就不需要特殊的語法了。
然而,當執行主機與資料庫主機不同時,動作定義必須指定執行字串應執行之處。
在不同的系統上尋找動作與應用程式的能力是桌上管理系統的客戶機/伺服器架構的一部分。有關網路應用程式更深入的討論,請參閱 "管理應用程式服務"。
使用動作定義中的 EXEC_HOST 欄位以指定應用程式的位置。
EXEC_HOST 的有效值為:
%DatabaseHost%-定義動作之處的主機。
%LocalHost%-調用動作之處的主機(階段作業伺服器)。
%DisplayHost%-執行 X 伺服器的主機(不允許於 X 終端機)。
%SessionHost%-控制登入管理者正在執行的主機。
主機名稱-命名的主機。使用其中應永遠在一特定主機上調用動作的此環境值。
%"提示符號"%-每次調用動作時,提示使用者主機名稱。
內定值為 %DatabaseHost%、%LocalHost%。因此,當省略 EXEC_HOST 欄位時,動作會先嘗試在包含動作定義的主機上執行指令。如果失敗,動作會嘗試在階段作業伺服器上執行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