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配规则确定匹配的执行方式。
可以配置具有日期和金额容差范围的规则,并在有差异时进行调整。
匹配规则类型
支持以下匹配规则类型:
匹配规则的匹配状态
每个匹配规则可以具有一个匹配状态。除了“调整”之外的匹配规则的可能匹配状态如下
建议
已确认
建议 (无模糊项)
添加的规则包含建议的匹配项但不允许包含模糊结果(多个满足规则条件的事务)。
已确认 (无模糊项)
添加的规则包含已确认的匹配项但不允许包含模糊结果(多个满足规则条件的事务)。
建议的模糊项*
已确认的模糊项*
对于“调整”类型的规则,唯一支持的匹配状态为“建议”或“已确认”。
*对于 1 对 1 自动匹配规则,当存在大量模糊匹配时,可以使用匹配状态“建议的模糊项”和“已确认的模糊项”。这些选项可确保在运行自动匹配时找到所有潜在匹配项。但是,它们可能会影响匹配性能。
Note:
作为最佳做法,您可以通过确保源数据具有足够的参考属性来进行调节,从而避免数据中的不明确性,来提高流程的效率。匹配规则条件
匹配规则条件确定了哪些属性必须一起匹配,以及它们必须丝毫不差地匹配还是允许存在容差。
使用匹配规则条件,可以定义源系统和子系统中属性之间的默认关系,从而更轻松地在多个源匹配流程中定义匹配规则。
容差限制
容差限制指定在事务匹配中匹配两个值时允许的差异。它可以用数值或百分比来表示。
例如,在匹配规则中为金额指定 -10 到 +10 的容差限制。然后,如果源系统和子系统的金额的差异等于或小于 10,则将其视为完全匹配。考虑源系统金额为 26000,子系统金额为 25990。这些值被视为完全匹配,因为它们之间的差异为 10,小于指定的容差 10。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了解事务匹配引擎”中的“评估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