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复制现有规则来创建新的自动匹配规则。然后,您可以编辑新规则,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如果匹配类型的状态“挂起”,则服务管理员和具有“匹配类型 - 管理”应用程序角色的用户可以复制自动匹配规则。
要复制自动匹配规则:
- 从主页中,依次选择应用程序和匹配类型。
- 在“匹配类型”选项卡上,选择您要处理的匹配类型。
- 选择匹配流程选项卡。
其中显示匹配流程名称、数据源和默认属性映射等详细信息。
- 单击规则选项卡。
- 选择必须复制的规则。然后,从操作中,选择复制。
- 在“确认”对话框中单击是。
复制的规则在原始规则下方列出,其顺序比被复制规则的顺序高 1 位。复制的规则名为 <original_rule> 1。
您可以编辑复制的规则,并根据需要修改其规则类型、条件、匹配状态和调整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