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共享的某个文件夹中缺少文件

如果您共享某个文件夹并向某人分配该文件夹的“管理者”或“内容提供者”角色,则该人员还可以从该文件夹中删除文件或者删除子文件夹。

如果使用浏览器删除项,则对于项的所有者以及删除项的人员,项会显示在这些人的 Oracle Content Management 回收站文件夹中。所有者或删除项的人员可以从回收站中还原项。只有所有者才能永久删除回收站中的项。

如果使用桌面同步客户端来同步项,则已删除项将显示在桌面上的回收站中,即使您不是删除这些项的人员。

最好使用 Web 浏览器从回收站文件夹中还原文件。这样可确保您具有最新的信息副本。

服务管理员可以设置项在回收站中保留的时间长度。如果项丢失,则可能是自动清空了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