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应用程序、维、层次集和节点类型的检查器的“策略”选项卡上创建和启用审批策略。对于这些数据链对象中,每个对象的“策略”选项卡上都包含一个针对该对象的空审批策略,默认情况下该策略被禁用。必须在数据链对象上启用该策略,才能要求对该对象进行审批。您还可以创建具有不同筛选器的其他审批策略,以处理不同用户对特定数据集的条件审批。
要创建和启用审批策略:
要启用默认审批策略,请单击审批策略的名称。默认情况下为 Approval。
此时审批策略将显示在策略检查器中。
要创建新的审批策略,请单击创建。从策略类型中,选择审批,并为策略输入名称和可选描述。单击创建。
字段名称 | 有效值 |
---|---|
已启用 | 允许您启用或禁用策略而不影响策略设置。默认情况下,此项设置为 False。 |
审批方法 | |
每组一次审批(仅限顺序策略和并行策略) |
顺序策略:
并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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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属性(仅限所有权策略) | 此属性确定负责批准每个节点上更改的节点所有者。
该属性必须是具有“用户”子类型的节点数据类型属性(请参阅“节点和节点列表数据类型子类型”)。 |
管理层次节点集(仅限管理层次策略) | 包含用于审批此策略的管理层次的节点集 |
执行类型(仅限管理层次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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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总数 | 所有用户和组中需要的批准者总数。
对于所有权策略和管理层次策略,此字段自动设置为每个所有者一次审批(对于所有权),或者每个用户一次审批(对于管理层次),并且无法更改。 |
包括提交者 | 选定此选项可指定请求提交者也是批准者并自动完成提交者的批准。
例如,某个策略需要三次审批,而且提交者属于该策略上的审批组,如果选定此选项,将自动授予提交者的批准,该策略在最终提交请求之前将只再需要两次审批。 注: 如果禁用了包括提交者,则将不会邀请请求提交者作为批准者,即使在审批策略中列出了他们也是如此。此设置不适用于管理层次策略。 |
允许在审批期间扩充 | 选中此选项将允许批准者根据其权限和数据访问权限通过添加、编辑和删除请求项来扩充请求。请参阅“了解请求扩充”。 |
阻止自动审批扩充的请求 | 使用顺序策略或策略顺序时,选择此项以在后续扩充了请求时阻止已批准请求的用户自动批准请求。
启用此项后,如果某个用户批准了某个请求,随后有人扩充了该请求(请参阅“了解请求扩充”),系统将邀请该用户再次批准该请求,而不是自动授予批准。 |
允许设置将来时间标签 | 选择此项可允许受邀请者为请求设置或删除将来时间标签。请参阅“使用将来日期请求”。 |
提醒通知 | 输入对当前受邀请者发送提醒电子邮件之前将经过的天数。
注: 如果此项设置为零,在当前受邀请者未对审批执行操作时将不会向其发送提醒。 |
审批升级 | 输入在将请求审批升级到对策略中的数据对象具有数据管理员权限的用户之前将会发送的提醒数。
注: 如果此项设置为零,请求将不会因为超时而升级。 |
策略顺序 | 为策略的顺序分配一个编号。具有相同编号的策略作为一个组来执行。一个组中的所有策略都已执行时,将按顺序评估具有下一个顺序编号的策略。请参阅“了解策略顺序”。 |
如果选择顺序作为审批方法,则必须按此列表中指定的顺序进行审批。您可以执行拖放操作,对列表中的用户和组进行重新排序。您必须先单击用户或组,然后将其拖动到所需位置。
注:
此列表中的用户和组被授予对策略中数据对象的参与者(读取)权限。注:
对于所有权策略和管理层次策略,策略组列表为空,并且无法更改。必需总数字段会自动更新为所有组中所有批准者的总数。
在包含的操作中,清除全部复选框,然后从包含的操作列表选择要添加的操作。使用操作筛选器,可以仅为所选操作设置审批。
注:
要使用属性筛选器,请求项基本操作不必是“更新”。例如,如果属性筛选器包含 Core.Description 属性,则对描述属性的任何更新都符合属性筛选器条件,即使基本请求操作是“添加”或“插入”也是如此。在节点条件中,单击定义表达式 以启动表达式生成器。由于要对执行了操作的视点中的节点求值,因此在表达式生成器中使用 node 对象。
表达式生成器将指导您创建求值结果仅为布尔值的表达式。请参阅“构建表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