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复制应用程序,以创建与原始应用程序具有相同类型和相同配置的新应用程序。
复制应用程序时,原始应用程序中的所有元数据都会复制到新应用程序,包括维、数据链、验证、策略和订阅。
Note:
不复制应用程序数据。使用导出和导入过程将绑定数据和属性传输到新应用程序,使用提取和加载过程传输未绑定或部分绑定的数据和属性。
注意事项
- 必须具有应用程序 - 创建应用程序角色才能复制应用程序。请参阅“使用角色和权限”。
- 对于应用程序视图:
- 为新应用程序创建新的默认应用程序视图。
- 对于其他视图,如果您对正在复制的应用程序中的视图具有所有者权限,则会将该视图及其视点复制到新应用程序,如下所示:
- 如果视图中的所有视点都属于正在复制的应用程序,则会创建该视图和所有视点的副本。
- 如果视图中的一些(但不是全部)视点属于正在复制的应用程序(例如,在维护视图中),则复制的应用程序的视点将复制并添加到现有视图中。
- 以下对象不复制到新应用程序:
- 连接登录详细信息
- 时间标签和设置了时间标签的视点
- 比较配置文件
- 用于全局连接的特定于应用程序的权限
- 将复制活动和已存档元数据对象。
要复制应用程序:
- 从应用程序列表中,单击操作
,然后选择复制。
- 在“复制应用程序”对话框中,输入新应用程序的名称和(可选)描述。新名称必须唯一。
- 可选:在后缀重复中,输入后缀,用于在为新应用程序创建对象(例如视点)时创建唯一标签。如果不输入后缀,则使用递增的数字后缀。
- 在确认对话框中,单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