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配规则控制在匹配请求项或对视点进行重复数据删除时,如何匹配名称不同的节点。您可以根据其他属性和匹配类型执行匹配,而不是根据节点名称进行完全匹配。
匹配规则在节点类型级别创建。您可以为一个节点类型定义多个规则,还可以指定评估规则的顺序。您还可以指定阈值,以便根据置信度匹配自动接受或排除匹配结果。
匹配规则概览
在为请求中的新节点匹配请求项或在视点中匹配现有节点时,默认情况下,当 "Name" 属性存在完全匹配的名称(包括任何节点类型限定符和备用名称)时,节点会被视为同一节点。匹配规则允许您指定其他属性和匹配类型,以确定节点是否相同。
为了说明匹配概念,让我们来看一个有关匹配请求项的示例。假设您有一个视点,其中包含名为 "Oracle Corporation" 的节点,您上传了一个请求文件,其中包含名为 "Oracle Inc" 的节点。如果在不匹配的情况下应用此请求文件中的更改,最终会得到两条不同的记录(因为名称不完全匹配)。
您可以设置一个匹配规则来查找彼此相似的名称,而不是精确名称匹配。然后,在对请求项运行匹配时,系统会将传入的 "Oracle Inc" 节点显示为现有 "Oracle Corporation" 节点的潜在匹配项。当接受匹配项时,传入节点会合并到现有节点中,这样就有了一条包含来自两个节点的合并信息的 Oracle 记录。
您还可以配置匹配规则,以匹配名称以外的属性。假设两条记录都有一个名为符号的属性,其值为 "ORCL"。为了将传入节点与现有节点进行匹配,您可以设置一个匹配规则,以匹配符号(而不是名称)。
最佳做法
虽然一次最多可以启用三个匹配规则,但在运行匹配时,每个规则都需要额外的处理时间。因此,最佳做法是只启用满足业务需求的最低数量的匹配规则。
注意事项
您必须对包含相应节点类型的应用程序或维具有所有者或元数据管理员权限,才能创建、编辑或删除匹配规则。
创建匹配规则
匹配规则将显示在检查器中。
编辑匹配规则
创建匹配规则后,可以对其进行编辑,以更改名称或描述、启用规则、更改规则顺序、设置自动接受或排除匹配结果的阈值,或者编辑定义参数。创建匹配规则后,无法编辑匹配规则的数据源。
Tip:
为规则顺序输入较大的值可能很有帮助,这样如果您创建了新的规则,并希望将其置于现有规则之前,就不必手动对所有规则进行重新排序。Note:
只能为已注册数据源指定匹配规则的用法。未注册数据源只能与匹配规则结合使用,不能与重复数据删除规则结合使用。Note:
只能为匹配规则指定“自动接受阈值”。不能为重复数据删除规则指定“自动接受阈值”。属性数据类型 | 运算符和匹配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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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串、备注、数字字符串、序列 |
|
整数、浮点型 |
|
日期、时间戳 |
|
节点数据类型 | 等于
Tip: 这标识与源节点具有相同属性值的节点数据类型属性的匹配候选者。 |
删除匹配规则
Note:
您无法删除具有任何匹配历史记录的匹配规则。如果不再需要该匹配规则,可以将其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