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射/重命名维

对于财务,可以逐步启用自定义维。对于所有其他模块,您必须在首次启用功能时执行此配置任务。

按如下方式使用映射/重命名维

  • 添加自定义维。

    例如,您可能希望按渠道和市场进行规划。在这种情况下,请添加这两个维,并导入渠道和市场成员。计算、表单和其他对象包括您指定的其他维。

  • 对于财务中的每个自定义维,指定它应用于哪些功能(“收入”、“费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或“预算修订”)。请参阅“将自定义维与财务功能相关联”。
  • 重命名维(如果现有维与您要启用的模块中的维同名,而您希望同时保留这两个维)。

  • 在多个模块中使用现有维。例如,如果您设置了财务,稍后又启用了项目,则可以利用两者共有的任何现有维。使用此功能,您在启用新模块时将不必重新构建公共维。

  • 在转换后的 Planning 应用程序中重用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