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财务对象

此处描述的某些版本中提供的增强功能需要更新某些提供的对象(如果已自定义这些对象)。

  • 如果未修改这些对象(详见本主题),系统会随版本为您提供这些对象和功能。
  • 由于在新版本期间未更新自定义对象,因此如果您已自定义这些对象并希望利用新功能,请执行以下步骤:
  1. 更新后执行完整备份并在本地下载该备份。

  2. 查看已修改对象的列表,并确定您是否已修改其中的任何对象。请参阅“查看已修改对象”。

    提示:

    对于下列任何已修改的对象,可考虑创建已修改对象的副本,并将该副本用作对其所做更改的参考。重新实现自定义后,可以删除该副本。
  3. 更新后,撤消对已标识对象的自定义,将对象还原为提供的格式。请参阅“反转自定义”。
  4. 如有必要,重新实现对对象的自定义。
  5. 对于已还原的 Calculation Manager 规则或模板,在其处于最终状态之后,务必将更新后的规则或模板部署到受影响对象的应用程序。请参阅“显示自定义模板的用法”和“部署业务规则和业务规则集”。

2022 年 8 月

财务中提供了新的基于批趋势的计算规则。使用新规则,可以计算给定年份内多个实体的多个帐户的趋势以及增加或减少百分比。

现有的基于趋势的计算规则仅在选定成员级别(仅表单上的零级别成员)运行。使用此基于批趋势的计算的新规则,可以一次对多个成员执行批计算,从而节省时间。

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财务规则”。

2022 年 6 月

从 2022 年 6 月版开始,更新了编制预测规则,以便在将实际值数据复制到预测方案之前,从预测方案工作版本中的所有规划元素成员中清除已关闭期间的数据。更新的规则可确保计算正确,并且预测数字(使用直接输入方法输入)不会加到已关闭期间的实际值。

仅当启用任何附加功能、重新启用财务或者导入或导出快照时,新规则行为才可见。

2021 年 3 月

从 2021 年 3 月的版本开始,选择每季度作为第一年预测的规划基准时,会设置提供的有效交叉点,以便仅允许在适当期间内输入预测数据;无法更新本月之前的每季度预测期间。作为此增强功能的一部分,修改了一些规则。

如果您已对这些对象进行了自定义,请按照本主题中的过程恢复这些对象,然后重新应用您的自定义。

已修改规则

  • OFS_基于趋势的计算
  • OFS_编制预测

2021 年 2 月

从 2021 年 2 月版本开始,EPM Planning 财务提供了用于启用预算修订以及与 预算控制 集成的选项。如果另外启用此选项(在启用功能中,选择预算修订),则会修改某个规则来支持这种集成,如下所列。如果您已对该对象进行了任何自定义,请按照本主题中的过程恢复该对象,然后重新应用您的自定义。

已修改规则基于趋势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