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命名应用程序时,请遵守下列规则:
对于应用程序的名称,不能多于八个字符。
不要使用空格或制表符。
不要将下划线 ( _ ) 用作第一个或最后一个字符。
不要使用以下特殊字符:
表 A-1 应用程序名称中的受限字符
字符 | 含义 |
---|---|
* |
星号 |
\ |
反斜杠 |
[ ] |
方括号 |
: |
冒号 |
, |
逗号 |
" |
双引号 |
= |
等号 |
> |
大于号 |
< |
小于号 |
. |
句点 |
+ |
加号 |
? |
问号 |
; |
分号 |
' |
单引号 |
/ |
斜杠 |
| |
竖线 |
对于关系数据库环境中的应用程序名称,不要使用扩展字符(下划线除外)。
对于聚合存储数据库,不要使用 DEFAULT﹑LOG﹑METADATA 或 TEMP 作为应用程序名称。
按推荐格式输入名称。应用程序名称完全按照输入的名称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