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

成员公式表达式支持函数和变量。在创建公式表达式时应遵循以下函数及变量语法规则:

  • 用方括号 [] 括住变量或属性。若忽略方括号,变量将被当作原有变量来对待。

  • 用引号引住成员名称。

  • 变量中的字符不区分大小写,但不能有多余的空格或字符,如下划线 ( _ )。

  • 在表达式中可包含对其他函数的子调用。

  • 请勿在需要数字的地方输入文本。

  • 在成员公式中,大纲的顺序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不要引用尚未计算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