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规则决定了分配的数据如何流动以及动因如何决定分配金额。
“使用设计器屏幕创建分配规则”介绍了如何创建分配规则。
本节介绍如何创建由公式定义的自定义计算规则。与分配规则不同,自定义计算规则没有已定义的源和目标,没有用于定义动因和会计偏移的选项。相反,用户可通过自定义计算规则定义要在数据库的特定区域执行的计算(具有要发布到特定成员的结果)。自定义计算规则主要用于调整现有数据以创建方案、创建自定义动因值以在其他分配规则中使用,或者满足报告要求。其他用途包括清除自定义范围中的数据,开发数据集、匿名化数据以及复杂的标准费率应用。
自定义计算规则具有以下组件,对应于创建分配规则屏幕中的相应页面:
定义 - 规则名称和编号、文本说明和规则级别选项(将在本主题后面部分介绍)。
目标 - 数据库中将受规则影响的目标范围。
目标包含公式 - 计算结果写入到的成员和计算的数学表达式。
与分配规则相似,自定义计算规则属于规则集,具有序列号,继承上下文,可以使用已启用设置激活或禁用,并具有相同的规则集执行选项(串行、并行、迭代)。可以采用与分配规则相同的方式复制和删除自定义计算规则(使用设计器屏幕管理现有规则)。
要为应用程序中的一个 POV 定义自定义计算规则:
提示:
下一步是定义规则的计算目标(为自定义计算规则定义目标)。
要编辑和删除规则,请参阅“使用设计器屏幕管理现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