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在多个 POV 中包括相同或类似的规则,此功能非常有用。复制规则时,可以指定稍有不同的名称,并保持规则内容不变或对其进行修改。一次可以选择多个规则来复制到同一个现有 POV。
要成功复制,规则和 POV 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所选的 POV 必须有效并且不同于在“批量编辑”页面中所选的 POV。
如果某个规则使用规则集上下文或全局上下文,并且该规则的某些维成员与目标 POV 中的上下文成员冲突,则不会复制该规则。作业日志中会显示一个错误。
如果目标 POV 中已存在与所选规则同名的规则,则可以选择覆盖来使用副本覆盖旧规则。否则,在复制规则时会在名称中添加一个前缀或后缀以使其唯一。
注:
此操作无法撤销。如有必要,Oracle 建议您请使用迁移工具进行备份。
要将规则复制到新规则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