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支柱二

对跨国企业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MNE) 征收全球最低公司税是为了避免他们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Tax Reporting 推出了一项新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 功能,称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全球税收协议的支柱二,以协助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税收体系改革,并消除税收规定中的差异和不一致。使用这项新功能,如果一家公司的收入在某个低税率国家/地区未被征税或征收轻税,其母国可以征收补足税,使实际税率最低达到 15%。政府仍然可以设置所需的当地公司税率。

使用此功能可以:

  • 界定适用全球最低税的跨国企业
  • 设定基于管辖范围计算跨国企业实际税率的机制,以及根据规则确定应缴的补足税金额
  • 根据商定的规则顺序,对跨国企业集团的成员征收补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