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实体分配

将管辖范围补足税分配给低税率管辖范围中具有正的全球反税基侵蚀 - 收入的组成实体。补足税额的分配基于实体在低税率管辖范围中的集团全球反税基侵蚀 - 收入中所占的部分。

仅当在“支柱二合计”父实体级别进行合并时,才会进行补足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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