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 (TaxableIncomeAfterLoss) 产生正金额时,您可以定义规则来利用在先前期间或年份递延的损失。最佳损失利用将使应纳税所得为 0,方法为利用相当于应纳税所得和特殊扣减之和的金额以及在 TaxLossCarryforward 帐户中手动输入的任何金额。
Note:
税抵免的利用遵循与损失利用相同的流程。您选中利用规则时,仅启用其从属列(另请参阅“使用运营净亏损自动化列”),如下所示:
Note:
利用流程查找最早到期年份并首先使用该金额。如果所有年份都同时到期,则使用最早的起始年份。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