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自動警示的警示規則

服務管理員和具備「配對類型 - 管理」應用程式角色的使用者,可以設定產生配對類型的自動警示。

在配對程序建立一或多個警示規則,即可設定產生自動警示。當符合警示規則中指定的條件時,系統便會自動產生並傳送警示。系統會對每個設定檔執行警示規則。

若要設定針對配對類型產生自動警示的規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導覽至配對類型的配對程序頁籤。
  2. 按一下警示詳細資料頁籤。
  3. 按一下新建 (加號圖示) 以顯示「新建規則」對話方塊。
  4. 輸入警示規則的唯一 ID
  5. 名稱中,輸入警示規則的名稱。
  6. 描述中,輸入警示規則的選擇性描述。
  7. 選取作用中,以指示警示規則為作用中狀態。
  8. 警示名稱中,輸入將對此警示規則建立的警示名稱。名稱可包含群組屬性內成員屬性的預留位置。預留位置必須以大括號括住,且會在警示產生後被取代。例如,遺漏 {Store} 的存款。
  9. 警示描述中,輸入警示的描述。
  10. 警示類型中,選取此警示規則的警示類型。
  11. 優先順序中,選取下列其中一個警示優先順序:高、中或低。
  12. 通知受指派人中,選取警示建立時必須接收電子郵件通知的使用者。

    這可以是標準使用者或「使用者」類型的成員屬性。此欄位不可編輯,且會依「警示類型」的設定顯示成員屬性名稱或使用者名稱。

    如果未在相關聯的「警示類型」中設定通知受指派人,則其可在此警示規則中進行編輯。您可以針對此規則所建立的警示選取預設使用者。

  13. 受指派人中,指定此警示的指派使用者。可選擇的選項包括「準備者」、「來源警示」或「指定」。如果選取「指定」,請按一下新增使用者圖示並選取使用者。
  14. 核准者中,選取此警示的核准者。可選擇的選項包括「無」、「來源警示類型」或「指定」。如果選取「指定」,請按一下新增使用者圖示並選取使用者。
  15. 持續時間中,指定警示的持續時間。
  16. 篩選條件下,指定此警示規則的篩選條件。

    此區段會顯示針對此配對類型定義的資料來源篩選條件清單。至少必須建立一個篩選條件。選取資料來源屬性,並指定警示規則的條件。

  17. 按一下確定

Note:

  • 可建立的警示規則數上限為 500。
  • 單一警示規則中的交易數上限為 1000。
  • 若為設定檔,每個警示規則的自動警示數上限為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