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節點集

最佳作法

最佳作法是在需要時建立新的節點集:

  • 指向階層的不同階層集。
  • 指向清單的不同節點類型。
  • 以不同的最上層節點顯示視點。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節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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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目標 觀看此影片

瞭解建立節點集。

影片圖示 建立節點集

注意事項

  • 對於未繫結的清單式節點集:
    • 除了「使用者」應用程式中的節點集之外的所有未繫結節點集:您可以新增「一般」、「舊有總帳」或「查詢」類別的節點類型。所有的節點類型都必須屬於相同的類別。
    • 僅限「使用者」應用程式中未繫結的節點集:您可以新增「使用者」與「使用者累加」類別節點類型,但不能新增其他節點類型類別。
  • 已繫結或部分繫結的清單式節點集:您只能新增「一般」類別的節點類型。
  • 查詢維度:您只能新增「舊有總帳」或「查詢」類別的節點類型。所有的節點類型都必須屬於相同的類別。

如何建立節點集:

  1. 節點集中,按一下建立

  2. 選取應用程式維度,定義節點集的名稱和描述,然後按一下建立

    節點集的檢查程式會開啟。

  3. 選取一般,然後從來源類型選取您是否要將節點集顯示為階層或清單。如果您選取階層,則您還需要選取要使用的「階層集」。

  4. 按一下儲存

  5. 請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 如果您使用清單,請選取定義,接著依序按一下編輯管理,然後選取要包含在節點集中的節點類型。按一下儲存

      註:

      如需瞭解您可以選取的節點類型類別,請參閱上方的注意事項。針對專門節點類型的類別,系統會在節點類別選取器中的節點類型名稱後面顯示類別。
    • 如果您使用階層,則會根據您所選取的階層集完成指派節點類型。

  6. 選擇性:定義中,按一下節點類型的名稱來編輯節點類型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