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在應用程式、維度、階層集,和節點類型的檢查程式的「原則」頁籤上建立和啟用通知原則。您必須對資料鏈物件啟用原則,以便傳送該物件的相關通知。您可以建立具有不同篩選條件的其他通知原則,以供不同使用者處理特定資料集的條件式通知。
若要建立和啟用通知原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開啟資料物件的物件檢查程式。例如:
從原則類型中,選取通知,然後輸入原則名稱和選擇性地輸入描述。
按一下建立。
在定義頁籤上,按一下編輯,然後定義原則設定值:
選取已啟用核取方塊以啟用原則。根據預設,此值設定為 False。
註:
此清單中的使用者和群組會被授予原則中資料物件的參與者 (讀取) 權限。在包含動作中清除全部核取方塊,然後從包含動作清單中選取要新增的動作。動作篩選條件可讓您僅對您選取的動作設定通知。
註:
要求項目基本動作不一定要執行更新動作才能使用「特性」篩選條件。例如,如果「特性」篩選條件包含 Core.Description 特性,則即使基本要求動作是「新增」或「插入」,對 description 特性的任何更新都會符合特性篩選條件。在節點條件中,按一下定義表示式 以啟動表示式產生器。由於您是在執行動作的視點中評估節點,因此您要在表示式產生器中使用節點物件。
表示式產生器會引導您建立僅評估為「布林值」值的表示式。請參閱建置表示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