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啟用通知原則

您是在應用程式、維度、階層集,和節點類型的檢查程式的「原則」頁籤上建立和啟用通知原則。您必須對資料鏈物件啟用原則,以便傳送該物件的相關通知。您可以建立具有不同篩選條件的其他通知原則,以供不同使用者處理特定資料集的條件式通知。

若要建立和啟用通知原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開啟資料物件的物件檢查程式。例如:

  2. 原則頁籤上,按一下建立
  3. 原則類型中,選取通知,然後輸入原則名稱和選擇性地輸入描述。

  4. 按一下建立

  5. 定義頁籤上,按一下編輯,然後定義原則設定值:

    • 選取已啟用核取方塊以啟用原則。根據預設,此值設定為 False

    • 狀態變更時通知中,選取下列其中一個或兩個狀態。依預設,系統會選取兩個狀態。按一下 X 以移除狀態。
      • 進行中:當要求提交時通知原則使用者。
      • 已整合:當要求整合時通知原則使用者。請參閱瞭解要求整合
      • 已完成:當要求結束時通知原則使用者。
    • 原則群組中,按一下新增原則群組下拉式清單來新增使用者和群組至通知清單。

      註:

      目前不包含任何使用者的群組會標示 空群組圖示 圖示。服務管理員可以將使用者指派至存取控制中的群組。請參閱管理存取控制中的 存取控制概觀

      註:

      此清單中的使用者和群組會被授予原則中資料物件的參與者 (讀取) 權限。
  6. 按一下儲存
  7. (選擇性) 在篩選條件頁籤上,按一下編輯,然後定義原則的動作篩選條件和節點條件。
    • 包含動作中清除全部核取方塊,然後從包含動作清單中選取要新增的動作。動作篩選條件可讓您僅對您選取的動作設定通知。

    • 特性中,執行動作:
      • 選取全部,在任一特性更新時通知使用者。
      • 選取包含,然後選取特定特性,只有在這些特性更新時才通知使用者。
      • 選取排除,然後選取特定特性,在所選特性之外的任何特性更新時通知使用者。
      • 選取,指定不根據特性更新來通知使用者。

      註:

      要求項目基本動作不一定要執行更新動作才能使用「特性」篩選條件。例如,如果「特性」篩選條件包含 Core.Description 特性,則即使基本要求動作是「新增」或「插入」,對 description 特性的任何更新都會符合特性篩選條件。
    • 節點條件中,按一下定義表示式 定義表示式 以啟動表示式產生器。由於您是在執行動作的視點中評估節點,因此您要在表示式產生器中使用節點物件。

      表示式產生器會引導您建立僅評估為「布林值」值的表示式。請參閱建置表示式

    • 要求類型中,選取此原則套用的要求類型,或選取全部核取方塊以將原則套用至所有要求類型。請參閱要求類型和處理流程
      • 整合
      • 匯入
      • 互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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