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流程設計最佳作法與命名考量

設計最佳作法

若要提供最佳使用者體驗並避免在首頁、卡及頁籤中過度捲動,您在設計導覽流程時必須下列依循準則:

  • 保持最多 16 個可見的頂層項目 (卡與叢集)。

  • 將最多 16 個可見的卡新增至叢集。

  • 在卡中新增最多 10 個可見的垂直頁籤。

  • 在垂直頁籤中新增最多 20 個可見的子頁籤 (水平頁籤)。

  • 子頁籤 (水平頁籤) 上的標籤名稱在執行時期僅顯示前 30 個字元。將游標暫留在頁籤上方會顯示整個標籤。

Note:

如果您試著超出可見性限制,就會看到一則警告訊息,告知您已超出限制。

命名考量

導覽流程、卡、叢集、頁籤和導覽流程中的 Infolet (如果商業程序使用 Infolet) 有命名限制。您不能使用以下特殊字元:

  • & 符號 ( & )

  • 小於符號 ( < )

  • 大於符號 ( > )

  • 引號 ( " )

  • 反斜線 ( \ )

  • 加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