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總選項可決定子成員值如何聚總至父成員。如果您在應用程式的建立期間啟用了「公司間資料」,就會有三個「聚總」選項可讓您用來將「公司間」實體聚總至「公司間最上層」成員:
+ 加 (預設值)
- 減
~ 忽略
若要在應用程式的建立期間啟用功能,請參閱應用程式功能描述。
註:
如果您不啟用「公司間資料」,就無法使用這些選項。
「公司間維度」中 FCCS_Intercompany Entities 的「整合運算子」是根據您選取的聚總選項,而「標準抵銷」系統規則依照聚總選項的要求來執行。
將公司間實體聚總至公司間最上層 (加)
如果您選擇要將公司間實體聚總至「公司間最上層」成員,請選取加選項。
「FCCS_Intercompany Entities」成員的「Consol 運算子」會變成加。
「標準抵銷」系統規則會使用預設的「標準抵銷」程序來執行:
如果插入科目已標示為「Is I/C Acct」,就代表有兩個分錄。已記入至插入科目的分錄,以及來源金額之沖銷的分錄,都會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
當「公司間」分錄遭到抵銷時,系統就會回轉來源 POV 科目,並為該插入科目建立偏移分錄。
如果插入科目已標示為「Is I/C Acct」,就代表有兩個分錄。已記入至插入科目的分錄,以及來源金額之沖銷的分錄,都會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
如果插入科目「未」標示為「Is I/C Acct」,則也會有兩個分錄。已記入插入科目的分錄會使用「FCCS_No Intercompany」成員,而來源金額的沖銷則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
不將公司間實體聚總至公司間最上層 (忽略)
如果您不想將公司間實體聚總至「公司間最上層」成員,請選取忽略選項。
「FCCS_Intercompany Entities」成員的「Consol 運算子」會變成忽略。
「標準抵銷」會使用預設的「標準抵銷」程序來執行,但會記入三或四個分錄,而非記入現有的兩個分錄;至於是三個還是四個分錄,則視插入科目是否已標示為「Is I/C Acct」而定:
如果插入科目已標示為「Is I/C Acct」,在抵銷過程中就會有四個分錄。前兩個會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回轉來源分錄,然後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記入至插入科目,而另外兩個分錄則會在「無公司間」回轉相同的金額,然後在「無公司間」記入至插入科目。
如果插入科目「未」標示為「Is I/C Acct」,就只會有三個分錄。第一個分錄會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回轉來源分錄,而另外兩個分錄則會在「無公司間」回轉相同的金額,然後在「無公司間」記入至插入科目。
範例:
將公司間實體聚總至公司間最上層 (減)
如果您想要使用減選項,將公司間實體聚總至「公司間最上層」成員:
「FCCS_Intercompany Entities」成員的「Consol 運算子」會變成減。
「標準抵銷」會以目前相同的條件來執行,但會記入三或四個分錄,而非記入現有的兩個分錄;至於是三個還是四個分錄,則視插入科目是否已標示為「Is I/C Acct」而定:
如果插入科目已標示為「Is I/C Acct」,在抵銷過程中就會有四個分錄。前兩個會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回轉來源分錄,然後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記入至插入科目,而另外兩個分錄則會在「無公司間」回轉相同的金額,然後在「無公司間」記入至插入科目。
如果插入科目「未」標示為「Is I/C Acct」,就只會有三個分錄。第一個分錄會使用來源公司間成員回轉來源分錄,而另外兩個分錄則會在「無公司間」回轉相同的金額,然後在「無公司間」記入至插入科目。
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