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可設定的整合規則時,可善用這些最佳作法。
微調可設定的整合規則範圍
當您建立可設定的整合規則時,建議您視需要盡可能對規則多新增一些維度,但這些維度的成員數量要盡量少,藉此限制其執行範圍,以縮小執行範圍並提升效能。
仔細複查可設定的整合規則,確保它們僅包含必要的成員。如果未指定維度,依預設會使用該維度的所有成員進行計算。
例如,考量一個可設定的整合規則,其中每個來源 POV 的維度集和成員數如下。
當此類規則的範圍受到限制時,例如僅使用一個 Custom1 和一個 Custom2 (因為可能不需要 Custom1/Custom2 的其他成員),其影響甚鉅。組合數減少了 98.4%,只需要處理 10,000 個組合。
當考量所有其他維度時,效能將會獲得更顯著的提升。
最佳化多個維度上的重新導向/目標條件
可設定的整合規則允許使用者根據來自各種維度的成員,建立條件目標重新導向。
在多個維度上設定大量重新導向條件會影響效能,因為這會導致大量的條件組合。
以下列「科目」和「產品」階層為例:
考量一個具有如下條件重新導向的可設定整合規則,並假設所有其他維度都設為適當的成員:
在上述範例中,每個「科目」和「產品」維度都有三個條件,因此可能的組合總數為 3 * 3 = 9。不過,當多個維度的條件數增加時,會產生許多可能的組合。例如,假設「科目」和「產品」維度各有 25 個此類條件,則會產生 25 * 25 = 625 個組合,由於範圍更廣,因此會導致執行速度變慢。
為了獲得最佳執行時間,最好將規則集切分為多個規則集。當可能的組合數 (乘以所有維度重新導向的條件數) 小於 250 時,規則不需要切分。上述範例規則集可以按如下方式切分:
將 if 條件中的成員新增至新規則集的來源。
在最終規則中,新增原始規則集來源中的成員;排除先前規則集中已考量的所有成員。
在新建立的規則集中,「產品」維度和其它維度的重新導向條件將維持不變。
可設定的整合規則非常容易自訂,提供了無限的可能性。在前述範例中,如果「產品」維度的重新導向條件也基於「科目」維度的成員,則可以仔細微調新切分規則集中「產品」維度的條件和來源,以排除專屬成員。
解決可設定的整合規則警告
當您建立可設定的整合規則時,作為驗證程序的一部分,Financial Consolidation and Close 會提供有關執行規則時可能導致效能降低之問題的警告。
例如,您可能會收到警告或建議,以微調可設定整合規則的範圍,或最佳化多個維度上的重新導向/目標條件。請使用本主題中的最佳作法資訊來解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