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效交集規則位於不同的有效交集群組中並產生任何多餘或重疊時,只有在交集滿足所有有效的交集群組的需求時,系統才會將該交集標示為有效。
在以下範例中,不同群組中有多餘或重疊的規則:
表格 15-7 範例 - 不同有效交集群組中多餘或重疊的有效交集規則
有效交集規則 | 錨點維度 - 科目 | 非錨點維度 - 實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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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DESC(GP - 毛利) - 取消選取的成員有效 | IDESC(403 - 銷售) - 必要 |
2 | IDESC(NI - 淨收入) - 取消選取的成員有效 | IDESC(TD - 部門總計) - 不必要 |
因為「群組 1」進一步限制對於「銷售」實體包含子代有效的「毛利」科目包含子代,系統會對這些交集強制執行此群組。其他「非毛利」科目仍可使用「部門總計」實體的所有包含子代,但是「毛利」科目的包含子代必須使用「銷售」實體的包含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