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範本區段:欄頁籤

針對「表單範本」區段,您可以指定版面配置中的欄數,以及欄的顯示方式。

例如,若您選取 3 來作為版面配置中的欄數,就能為每個屬性提供最多 3 個欄來作為欄索引。

若要更新頁籤,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開啟「補充資料」表單。
  2. 頁籤中,選取某個值來作為版面配置中的欄數。
  3. 新建表單範本編輯表單範本中,選取區段頁籤。
  4. 按一下新建,或選取區段並按一下編輯
  5. 編輯表單範本區段中,按一下頁籤。
  6. 版面配置中的欄中,選取區段的欄數。上限是 3 欄版面配置。
  7. 指定欄的相關資訊:
    • 已包含

      選取要包括在表單中的其他屬性。

    • 名稱

      「集合」屬性的名稱。

    • 維度

      特定維度之屬性中的欄。此為唯讀。

    • 資料類型

      欄 (唯讀) 的對應資料類型。

    • 欄寬

      欄寬以像素指定。預設值為「調成最適大小」。

      這個寬度並不包含欄中儲存格的填補值。

      • :固定像素寬度為 70

      • :固定像素寬度為 100

      • :固定像素寬度為 300

      • 調成最適大小:根據列中的最長文字,將欄寬調整成最適大小

      • 自訂:指定寬度。最小值:20。最大值:999。

    • 總計

      在「集合」中指定之屬性的總計方法。一律為唯讀。

    • 僅供檢視

      此欄僅供檢視。如果您為同一個「集合」建立了多個表單,則只有一個表單能包含可供輸入的欄 (包括鍵欄)。

  8. 總計列

    總計列的顯示方式:

    • 頂端:總計列顯示在表格的頂端

    • 底端:總計列顯示在表格的底端

    • 無:不顯示總計列

  9. 選擇性:若要將新屬性新增至「表單範本區段」,請按一下新增 (+) 圖示、選取新增屬性,然後指定屬性資訊。

    在「表單範本區段」中新增屬性的程序,與在「集合」中新增屬性的程序相同。請參閱新增集合屬性

  10. 按一下確定以儲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