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負責管理核准處理程序,包括設定核准單位階層、將核准單位階層指派給特定「案例」、「年度」和「期間」、設定驗證規則,以及啟動複查處理程序。
請參閱建立核准單位階層。
進行核准處理程序期間,管理員可以監控核准單位階層內每個實體的狀態以及對這些實體執行核准動作。僅對管理員提供「處理狀態」。其他使用者從「首頁」上的「核准」卡執行核准動作。請參閱使用 Financial Consolidation and Close中的「複查和核准資料」。
您完成定義「核准單位階層」並指派給特定「案例」、「年度」和「期間」之後,即可啟動核准處理程序。只有管理員才可以啟動核准程序。啟動程序之後,核准單位會從某個複查者移到另一個複查者,直到完成程序。
根據預設,核准狀態為「未啟動」。「啟動」處理程序將核准單位狀態變更為「複查中」。
當您啟動核准處理程序時,系統即對「核准單位階層」中的實體啟動處理程序。相反地,您可以個別啟動每個基礎實體;不過,當您啟動基礎實體時,該實體的父項以及祖代也會啟動。
如果您啟動父實體,該父實體的所有子代也會啟動。
「啟動」處理程序之後,每個實體的目前擁有者會設定為升階途徑中的第一個擁有者,如「目前擁有者」欄中顯示那樣。當核准單位在升階途徑中升級時,「目前擁有者」和「位置」會隨著更新。管理員可以監控核准單位階層內每個實體的狀態,以及從「處理程序狀態」畫面執行這些實體的核准動作。
管理員隨時可以透過選取「排除」特定實體來重新啟動處理程序。系統會清除實體的所有核准歷史記錄,您可以再度選取「啟動」來重新啟動複查處理程序,這會使得實體移動至升階途徑的第一個擁有者。
若要啟動核准程序,請執行下列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