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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每小時工作會根據時間表執行,而該時間表是以排程開始於和小時欄位中設定的值為基礎。每小時工作的排程會在每天午夜時刻重新開始,而週期性工作則會在午夜時刻後的第一小時、第二小時、第三小時 (依此類推,最多可達 12 小時) 開始,視您在小時欄位中選取的值而定。
例如,如果您在小時欄位中指定值 5,則工作可能開始的時間是在每天上午 12 點、上午 5 點、上午 10 點、下午 3 點及下午 8 點的時候。如果工作的排定開始時間是下午 12:48,而您將每小時週期設為 5 小時,工作就會在下午 3:48 開始,這是下午 12:48 之後第一個可用來開始 5 小時週期性工作的排定時間。接著,工作會在下午 8:48、上午 12:48、上午 5:48 及上午 10:48 再次執行。
針對預設的 1 小時週期,工作會在您指定的開始時間開始執行,並持續每小時執行,直到結束日期和時間為止;例如,如果工作的排定開始時間是 12:48,則工作會在 12:48、1:48、2:48、3:48 (依此類推) 執行。
如需瞭解如何根據小時欄位中選取的值來排定時間,請參閱排程每小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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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分鐘:將頻率設為 15 或 30 分鐘。工作將在 15 或 30 分鐘後開始執行,之後並依選取的頻率繼續執行,直到結束日期和時間為止;例如,如果您將工作設定成每隔 15 分鐘執行而且開始時間為 3:15,則工作將會在 3:30,然後 3:45 開始執行,其餘依此類推。工作排定執行的時間增量不可以小於 1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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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一次:工作將在開始日期和時間執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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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工作將在開始日期和時間執行,之後繼續每年執行,直到結束日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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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工作將在開始日期和時間執行,之後繼續每月執行,直到結束日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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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工作將在開始日期和時間執行,之後繼續每週執行,直到結束日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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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作將在開始日期和時間執行,之後繼續每天執行,直到結束日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