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公式表示式支援函數與變數。建立公式表示式時,請遵循函數與變數的以下語法規則:
給變數或特性加上方括號 [ ]。如果您省略了方括號,變數會被視為原生變數。
給成員名稱加上引號。
變數中的字元不區分大小寫,但不能有多餘的空格或字元,如底線 ( _ )。
您可將其他函數的子呼叫包括在表示式中。
請勿在需要數字的地方輸入文字。
在成員公式中,大綱的順序非常重要。例如,請勿參照尚未計算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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