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供進階整合和排除,必須為 Entity 維度中的每個實體建立與其父項相關的各種參數。已建立多個整合方法,以便於整合與排除規則,每種規則都有預設或可設定的參數,包括:
所有權百分比
整合百分比
少數 (非控股) 股權百分比
控制設定值也可用於幫助確定方法的其他設定值。
接著,整合方法會在執行整合、調整和排除規則時,套用至整合父實體及其階層子代。
Tax Reporting 提供多種系統方法:
控股
子公司
按比例分配
權益 (保留供日後使用)
未整合
非使用中
已中斷
控股方法
控股方法適用於其直屬父項代表該法律實體之整合結果的法律實體。控股方法一律套用 100% 的所有權百分比與 100% 的整合百分比。控制為是。每個父實體只能有一個控股方法實體。
子公司方法
子公司方法適用於控股公司擁有的法人,並適用於控股公司執行控制。子公司的所有權百分比範圍一般在 50% 到 100%。控制為是,因此整合百分比為 100%。少數 (非控股) 股權等於 100% 減去所有權百分比。
如果公司具有 100% 的「已整合的百分比 (PCON)」,TRCS_NIBT Adjusted 科目的子項是在 PCON 進行計算,所有其他科目是在 POwn (百分比所有權) 進行計算。
按比例分配方法
按比例分配方法適用於控股公司擁有但不控制的法人,而且要求按比例整合。通常適用於合資企業。控制為否,而且整合百分比等於所有權百分比。所有科目會在 POwm 進行計算。
未整合方法
未整合方法適用於控股公司擁有的法人,該控股公司不具備控制權或重大影響。未整合公司的所有權百分比範圍一般從 0% 到 20%。控制為否,因此整合百分比為 0%。少數 (非控股) 股權也等於 0%。
所有科目在 POwn 進行計算,但是「所有權百分比」必須設定為零。如果啟用「所有權管理」,下列規則將套用至下列所有方法:
非使用中方法
非使用中方法保留供未來使用。
中斷方法
為已中斷的作業建立系統整合規則時,中斷方法保留供未來使用。
所有權範圍
對於任何指定的「所有權百分比」,系統會根據以下的所有權百分比範圍指派預設「整合」方法。
包含 0% 到 100% 範圍的系統方法為:
未整合 = 0%
按比例分配 = 0% 至 50%
子公司 - 大於 50% 至 100%
.例如,如果您輸入 35%,「整合方法」會自動設定為「按比例分配」。如有必要,請按一下整合方法來選取不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