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範本區段:欄頁籤

對於「表單範本」區段,您可以指定版面配置中的欄數及其顯示方式。

例如,如果您選取 3 作為版面配置中的欄數,則您最多可以在每個屬性提供 3 欄作為欄索引。

若要更新頁籤,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開啟「補充資料」表單。
  2. 頁籤上,選取版面配置中的欄數值。
  3. 新建表單範本編輯表單範本中,選取區段頁籤。
  4. 按一下新建,或選取區段並按一下編輯
  5. 編輯表單範本區段中,按一下頁籤
  6. 版面配置中的欄數中,選取區段的欄數。上限為 3 欄版面配置。
  7. 指定欄資訊:
    • 已包含

      選取要包括在表單中的其他屬性。

    • 名稱

      「收集」屬性的名稱。

    • 維度

      特定維度之屬性中的欄。此為唯讀。

    • 資料類型

      欄 (唯讀) 的對應資料類型。

    • 欄寬

      以像素為單位指定欄寬。預設值為「調成最適大小」。

      寬度不包含在欄內填補儲存格的空格。

      • :固定像素寬度為 70。

      • :固定像素寬度為 100。

      • :固定像素寬度為 300。

      • 調成最適大小:根據列中最長的文字來調整欄寬

      • 自訂:指定寬度。最小值:20。最大值:999。

    • 總計

      「收集」中指定的屬性總計方法。一律為唯讀。

    • 僅供檢視

      此欄僅供檢視。如果對同一個「收集」建立多個表單,則只有一個表單可以包含可供輸入的欄 (包括鍵欄)。

  8. 列總計

    總計列的顯示方式:

    • 頂端:總計列顯示在表格的頂端

    • 底端:總計列顯示在表格的底端

    • 無:不顯示總計列

  9. 選擇性:若要將新屬性新增至表單範本區段中,請按一下新增 (+) 圖示,選取新增屬性並指定屬性資訊。

    在「表單範本區段」中新增屬性的程序和在「收集」中新增屬性的程序相同。請參閱新增收集屬性

  10. 按一下確定以儲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