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式剖析器
此產品針對可能有數學或邏輯/布林性質的表示式定義作業提供支援。表示式可以包括變數和函式。
資料總管資料欄參數就是一個使用範例。該參數支援公式的定義。邊緣應用程式也支援使用這個剖析器的公式或表示式。例如,有些應用程式包含「規則」物件 (計算規則、表單規則或使用規則) 類型,用於可支援套用公式的驗證或計算。
下表重點整理使用此剖析器的表示式所支援的項目。
類目 | 表示式可支援 | 描述 |
---|---|---|
資料類型 | 數字 | |
字串 | ||
布林 | ||
列表 | ||
文字 | 數字 | |
用單引號或雙引號括住的字串。 備註:目前不支援「逸出」特殊字元。
|
||
布林值:真和假。 | ||
運算 | + | 加 |
— | 減 | |
/ | 除 | |
* | 乘 | |
^ 或 ** | 乘冪 | |
% | 模數 | |
邏輯運算 | = | 等於 |
> | 大於 | |
>= | 大於或等於 | |
< | 小於 | |
<= | 小於或等於 | |
!= 或 <> | 不等於 |
此資料表可識別支援的函式。請注意,有幾個函式適用於值列表。請注意,雖然是以小寫列出函式,但資料總管中的資料欄參數語法指示以全部大寫字母參考函式。系統在評估之前,會將資料總管資料欄公式轉換為小寫。
函式 | 參數 | 結果 | 註釋 |
---|---|---|---|
size( ) | 列表元素 | 列表中的元素數。 | |
isEmpty( ) | 列表元素 | 如果列表為空,則傳回真。 | |
sum( ) | 「數字」類型的列表元素 | 傳回列表中數字的總和。 | |
avg( ) | 「數字」類型的列表元素 | 傳回列表中數字的平均值。 | |
一或多個用逗號分隔的數字 | 傳回數字引數的平均值。 | ||
max( ) | 列表元素 | 傳回列表中的最大值。 | |
一或多個可比較的元素。 | 傳回數字引數的最大值。 | ||
min( ) | 列表元素 | 傳回列表中的最小值。 | |
一或多個可比較的元素。 | 傳回數字引數的最小值。 | ||
abs( ) | 數字 | 傳回絕對值。 | |
ceiling( ) | 數字 | 將數字向上取整。 | |
exp10( ) | 數字 | 將數字乘冪提高 10。 | |
acos( ) | 數字 | 傳回數字的反餘弦值 (以弧度為單位)。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asin( ) | 數字 | 傳回數字的反正弦 (以弧度為單位)。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atan( ) | 數字 | 傳回數字的反正切 (以弧度為單位)。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cos( ) | 弧度 | 傳回弧度角輸入的餘弦。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exp( ) | 數字 | 將數字乘冪提高 e。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log10( ) | 數字 | 以 10 為底數,取數字的對數。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log( ) | 數字 | 取數字的自然對數 (以 e 為底數)。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sin( ) | 弧度 | 傳回弧度角輸入的正弦。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sqrt( ) | 數字 | 傳回數字的平方根。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tan( ) | 弧度 | 傳回弧度角輸入的正切。 | 結果會失去精確度,因為它使用系統的雙浮點數函式。 |
floor( ) | 數字 | 將數字向下取整。 | |
round( ) | 數字 | 假設小數位數為 0。套用「向正無窮大進位」的預設捨入模式。 | |
數字、小數位數 | 套用「向正無窮大進位」的預設捨入模式。 | ||
數字、小數位數、模式 | 模式必須設定為以下之一:
|
||
negate( ) | 數字 | 傳回數字的負值。 | 僅可在資料總管中使用。 |
以下是應用程式中支援用於值列表的特殊函式。在每一種情況下,語法都是 function [ indexVariable in listName | expression using indexVariable ],其中 indexVariable 是由公式編寫者選擇,代表列表中的每一個項目,用於評估每個項目的表示式必須參考該變數。
備註:公式若想在功能區中發揮特定的用途,支援的語法取決於這個特殊的功能區。例如,在 Oracle Public Sector Revenue Management 中,「條件式元素驗證」表單規則支援一個公式。在該表單規則中,包括列表在內的所有變數,都在表單規則中使用字母宣告,而公式又依次使用這些字母。在這種案例下,下面的函式會將宣告的變數字母參考為 “listName”。使用此表示式剖析器的其他特定功能區域,可能支援不同的語法來參考元素或列表。
函式 | 描述 | 範例 |
---|---|---|
any [ ] | 如果列表中的任何項目符合表示式,則此函式會傳回真值。 | 如果餘額列表中的任何項目大於 0,則以下會傳回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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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 ] | 如果列表中的所有項目符合表示式,則此函式會傳回真值。 | 如果植入所有電話號碼,則以下會傳回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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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ect [ ] | 此函式會從參考的列表傳回新的元素列表,其中新列表各個項目的值,是表示式套用至每個原始值之後的結果。 | 以下會傳回一個新列表,其中包含套用至各個金額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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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 [ ] | 此函式會傳回原始列表中符合布林表示式的所有值列表。 | 以下只會傳回金額為負數的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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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ject [ ] | 此函式會傳回原始列表中不符合布林表示式的所有值列表。 | 以下只會傳回金額不為負數的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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