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供事件相依項目和觸發日期
系統建立斷供事件時,無法設定其觸發日期。原因是只有所有先前的斷供事件全部完成之後,才能設定斷供事件的觸發日期,這一點和集合事件不同。如果提供相關範例,便有助於解釋為什麼這種設計是必要的。請參閱以下範例,瞭解標準斷供處理以及它的事件:
事件編號 |
斷供事件 |
依存於事件 |
觸發日期設定為完成先前事件後的第 X 天 |
10 |
現場活動 - 因不付款而斷接警告 |
不適用 - 第一個事件 |
0 |
20 |
現場活動 - 因不付款而斷接警告 |
10 |
2 |
30 |
建立待辦事項 |
20 |
0 |
40 |
傳送信函給客戶 |
20 |
0 |
50 |
使服務協議失效 |
20 |
10 |
此斷供處理的執行方式應該如下所示:
- 在第一天,產生即將斷接的 48 小時警告。這是一個現場事件,因為大多數組織都會親自發布此警告。
- 2 天 (也就是 48 小時) 過去後,建立一個現場活動來因應不付款的斷接。
- 完成之後,產生一個待辦事項,讓客戶服務要求瞭解 (服務) 終止。另外,傳送一封信函給客戶。
- 如果在 (服務) 終止 10 天後,我們仍然沒有付款,則服務協議失效。
從上面範例可以看出,只有較早事件中的現場活動完成後,才能執行後續的事件。這表示當您設定斷供事件時,必須指明它所依賴的事件 (以及這些事件完成後,應在多少天之後觸發該斷供事件)。
備註:
設限。當系統偵測到其所有相關事件皆已完成時,系統會設定斷供事件的觸發日期 (這是 SED 背景處理的職責)。請參考行事曆與工作天數,瞭解如何計算自選的觸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