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資料同步

本產品支援一般資料同步方法,藉此方法對適用實體進行的每個變更都會觸發同步流程,然後將實體的相關明細傳遞至一或多個外部系統。

下列各點概略描述此功能:
  • 特定實體 (維護物件) 與外部系統的整合可使用資料同步控制 (F1-DataSyncControl) 可延伸查尋記錄來啟用與設定。

  • 支援整合的規則位於控制記錄所參考的同步指令檔中。

  • 新增、變更或刪除實體時,可根據對應同步指令檔定義的業務規則,為每個整合起始同步要求。

  • 同步要求是由下一個監視批次處理進行處理。

  • 處理同步要求時,會根據對應同步指令檔定義的業務規則將資料同步至外部系統。

基準業務物件一般資料同步要求 (F1-GenericDataSync) 中提供的邏輯支援此功能。此業務物件不需要延伸就能支援特定的整合規則,因為這些規則位於與每個整合的資料同步控制記錄相關聯的同步指令檔中。

下列各區段描述此資料同步方式的重要面向。

資料同步控制

資料同步控制 (F1-DataSyncControl) 可延伸查尋會定義所需的組態,以支援實體與外部系統的進行中資料同步。組態可定義實體的維護物件、與其同步的外部系統,並參考管理此整合之特定同步規則的同步指令檔。當整合的對應控制記錄處於現用狀態時,整合即被視為啟用。

系統以下列模式呼叫資料同步指令檔:

  • 新增、變更或刪除實體時,系統會以檢查模式呼叫指令檔,藉此判斷是否應為變更的實體和特定外部系統建立同步要求。

  • 處理同步要求時,系統會以處理模式呼叫指令檔,以準備外傳訊息並將其傳送至外部系統。或者,指令檔也可以請求捨棄要求,或指出應之後再處理該要求。如果需要等到符合特定條件後,才能將訊息傳送至外部系統,可以使用上述的後者。

請注意,維護物件與特定外部系統的組態可由另一個以更高序號定義的組態置換。

確認需要同步

基準產品提供變更資料擷取 (維護物件稽核) 演算法 F1ONGDATASYN,可供需要透過此方法同步的維護物件使用。關於外部系統是否需要收到此變更的通知,演算法會查詢與每個現用整合控制記錄 (為實體所設定) 相關聯的同步指令檔。確認之後,演算法會為變更的記錄建立「同步要求」記錄,並擷取其維護物件代碼和主索引鍵,以及對應的外部系統。

請注意,有關是否建立同步要求的決定由整合特定同步指令檔所控制,而稽核演算法則負責建立同步要求。因此,所有整合都會使用相同的同步要求業務物件,無須佈建來擷取整合特定明細。

建議將同步指令檔設計為僅在需要時核准建立同步要求。如此可避免建立不必要的同步要求,否則最終處理時將會捨棄這些要求。

管理同步處理

擷取同步要求之後,需要先執行數個步驟,才能將任何資訊傳送至外部系統。

備註:此區段只強調關鍵步驟。請參閱業務物件組態、其生命週期和演算法,以充分瞭解完整功能。
  • 建立「同步要求」記錄時,其初始狀態 (待處理) 會設定為由批次監視處理。如此一來,會先完全確認已觸發要求的變更,然後才將其傳遞至外部系統。

  • 處理同步要求記錄時,監視演算法會呼叫與對應整合的控制記錄相關聯的同步指令檔,以管理同步處理。同步指令檔可指示下列其中一項:

    • 要求還無法進行處理,亦即它應該維持其目前狀態並由下一個批次執行再次處理。

    • 要求應該取消。此指示會將記錄轉變為已取消狀態。

    • 要求已成功處理。同步指令檔已準備外傳訊息,並適當地將資訊遞送至外部系統。此指示會將記錄轉變為已傳送狀態。

  • 如果處理要求時發生錯誤,則會產生待辦事項以擷取錯誤明細,而記錄會設為錯誤狀態。同步要求重試處理會繼續執行每個批次處理,直到要求已傳送或被取消為止。

與外部系統通訊

一般而言,當訊息已成功傳送並由外部系統成功處理後,與外部系統的通訊便完成。視特定整合而定,外部系統可能不會立即處理訊息,而是將訊息加入佇列,稍後再處理。在此情況下,就外部系統的明確回應機制而言,同步要求可能需要進一步確認為已成功處理 (設為已確認狀態)。本產品提供的 Web 服務 F1-UpdateAndTransitionSyncRequest 可用來處理這類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