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棄用

當先前同步的 GIS 功能在 GIS 系統中被標示為已棄用時,下一個同步處理會將這些變更偵測為棄用作業而導致下列變更:

  • 將對應的資產位置標示為停用。

  • 將對應的資產報廢。

  • 如果不允許將資產就地保留,就會根據目前位置的類型,將資產移至 ESRI WAM 整合主控組態記錄上定義的預設停止服務位置。

備註:為了讓同步處理能夠偵測對先前同步功能所做的任何變更,後者必須保留其唯一全域識別碼,因為這是對系統中對應實體的唯一交互參考。這包括棄用。因此,將 GIS 系統中棄用的功能標示為已棄用時,必須以不會使其失去唯一全域識別碼的方式標示。將棄用的功能移至另一個類別會導致為其指派新的全域識別碼,因此不是支援的棄用方法。您可以視需要在同一功能類別的圖層之間移動功能,因為此技術可保留其全域識別碼。

同步處理會在 GIS 功能上尋找指定的「棄用」GIS 欄位與對應的「棄用」值,以將該功能標示為已棄用。設定「棄用」GIS 欄位與值的組合時,是在 ESRI WAM 整合主控組態記錄上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