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恢复服务子网络

使用此过程注册恢复服务子网。

注意:

在注册恢复服务子网之前:

  • 确保打开这些网络端口并配置恢复服务的安全规则。
    • 端口 2484 - 启用与 Recovery Service 使用的 RMAN 目录的 SQL*Net 连接。
    • 端口 8005 - 允许从数据库到恢复服务的备份流量。
  • 确保您已查看并确认了恢复服务的必备要求核对清单中所述的必备先决条件。
  • 确保在数据库 VCN 中为 Recovery Service 操作选择仅 IPv4 子网。请勿选择启用了 IPv6 的子网,因为恢复服务不支持使用启用了 IPv6 的子网。
  • 对于部署在 OCI 中的 Oracle 数据库,如果您的备份子网满足建议的子网大小(至少 12 个免费 IP 地址),则 Recovery Service 会自动注册 Recovery Service 子网。如果要替换恢复服务注册的子网,请使用 Add or Replace Subnets for a Recovery Service Subnet 中所述的步骤。
  • 对于 Oracle Multicloud 数据库,必须将备份子网与 NSG 一起注册为恢复服务子网,如第 8 步中所述。建议的子网大小为 /24 。
    Recovery Service 支持以下 Oracle Multicloud 数据库服务:
    • Oracle Database@Azure
    • Oracle Database@Google Cloud
    • Oracle Database@AWS

      网络端口 2484 和 8005 启用 Oracle Database@AWS 与 Recovery Service 之间的网络连接。在现有 OCI 租户中,确保打开网络端口 2484 和 8005 。在新的 OCI 租户中,默认情况下会为 Oracle Database@AWS 打开相同的网络端口。

      将 Oracle Database@AWS 资源注册到 Recovery Service 时,该服务会自动将备份子网注册为 Recovery Service 子网。您可以使用服务已注册的恢复服务子网,也可以使用本节中提供的步骤注册您自己的恢复服务子网。

    确保将恢复服务网络安全组 (NSG) 添加到恢复服务子网。
  • 多个受保护数据库可以使用同一 Recovery Service 子网。为了确保所需数量的 IP 地址可用于支持恢复服务专用端点,您可以将多个子网分配给由多个受保护数据库使用的恢复服务子网。
  1. 在恢复服务子网列表页上,选择注册恢复服务子网。有关访问列表页的详细步骤,请参阅列出恢复服务子网。
  2. 输入 Recovery Service 子网的名称。避免在名称字段中输入机密信息。
  3. 验证要在其中创建恢复服务子网的区间。如有必要,可使用在区间中创建字段选择其他区间。
  4. 选择包含要使用的虚拟云网络 (VCN) 的区间。一次只能从一个区间中选择 VCN
  5. 选择虚拟云网络。
  6. 在子网下,选择以下选项:
    1. 选择包含要使用的专用子网的区间。
    2. 选择在所选 VCN 中为恢复服务操作配置的子网。
  7. (可选)选择 +Another 子网以将附加子网分配给恢复服务子网。
    如果单个子网没有足够的 IP 地址来支持恢复服务专用端点,则可以分配多个子网。
  8. 展开高级选项以配置以下选项:
    • 网络安全组

      如果您已使用网络安全组 (NSG) 在数据库 VCN 中为恢复服务实施安全规则,或者您的目标数据库是 Oracle Multicloud 数据库,则必须将恢复服务 NSG 添加到恢复服务子网。恢复服务 NSG 可以位于同一区间或其他区间中。但是,NSG 必须属于指定子网所属的同一 VCN。

      1. 在 Network Security Groups 部分中,选择 Use network security groups to control traffic 。
      2. 选择已在数据库 VCN 中创建的恢复服务 NSG。
      3. 选择 +Another 网络安全组可关联多个 NSG(最多五个)。

      注意:

      对于 Oracle Multicloud 数据库(例如 Oracle Database@Azure 、Oracle Database@Google Cloud 和 Oracle Database@AWS ),必须通过关联网络安全组 (NSG) 来注册 Recovery Service 子网。
    • 标记:(可选)向资源添加一个或多个标记。如果您有权创建资源,则还有权对该资源应用自由格式的标记。要应用定义的标记,您必须有权使用标记名称空间。有关标记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Resource Tags(资源标记)”。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应用标记,请跳过此选项或询问管理员。您可以稍后应用标记。

  9. 选择注册。

    注意:

    恢复服务子网必须至少与属于数据库 VCN 的一个子网关联。
您可以替换子网或添加更多子网以支持所需数量的专用端点。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 Add or Replace Subnets for a Recovery Service Subnet 。
有关将 NSG 添加到现有恢复服务子网的详细步骤,请参见 Associate NSGs to a Recovery Service Sub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