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鎖定
保留鎖定選項的設計是在保護原則層次強制實行復原服務不可變性。保留鎖定是選擇性功能,可保護受保護的資料庫備份,避免意外變更或惡意損害 (例如勒索軟體攻擊)。
保留鎖定會套用至保護原則中定義的備份保留期間。Recovery Service 保留鎖定至少需延遲 14 天才能生效。在排定的延遲期間,您可以增加或減少備份保留期間,或視需要停用保留鎖定。
排定的延遲結束之後,會永久鎖定保留期間。您只能增加保留期間。復原服務可在備份保留期間結束之前,防止修改或刪除備份。例如,假設自訂保護原則保留 50 天的備份。當保留鎖定生效時,您最多只能將備份保留期間增加到 95 天,而復原服務則禁止在 50 天保留期間刪除受保護的資料庫備份。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保留鎖定保護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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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階主題: 以政策為基礎的資料保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