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監看清單 監看清單的擁有者可以將清單與其他使用者共用。 在「首頁」上,選取監看清單,然後按一下動作,再按一下檢查。 按一下存取。 在新增中,輸入使用者名稱或角色,然後按一下「搜尋」。按一下結果中的名稱或角色以共用您的監看清單。 按一下使用者或角色的存取控制層級。按一下儲存。 複查您為了讓使用者可檢視監看清單而要求共用的使用者自建物件清單。選取是否要共用這些使用者自建物件,然後按一下套用。 按一下「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