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通过主控制台窗口“编辑”菜单中的“创建对象”功能来创建节点。
创建节点之前,必须存在管理域。有关如何创建管理域的信息,请参见创建管理域。
在主控制台窗口的分层结构视图中,选择要在其中创建新对象的管理域。
在管理域中选择要在其中创建新对象的最低级别的组。例如,要在管理域的其中一个校园中的某个建筑物内创建一个节点,应选择该建筑物作为管理域中最低级别的组。
在主控制台窗口中,从“编辑”菜单中选择“创建对象”。
将显示“创建对象”窗口。缺省情况下,将选定“节点”选项卡。
在“创建对象”窗口的上半部分,设置新节点。
使用“监视方式”组合框来选择用于监视新节点的软件或代理。
共有七种类别的代理和监视。如果选定的对象没有可用的代理,通常可以使用 SNMP Ping。如果未选择可用的代理或 ping 命令,创建将失败。可用选项包括: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 – 主机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 – 平台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 - 模块
SNMP 代理服务器
SNMP Ping
ICMP Ping
未监视
要创建代理对象,必须加载 MIB-II 模块。如果不加载该模块,只能将代理创建为 ping 主机或 SNMP 主机。
有关这些监视选项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代理和监视。有关在特定平台上创建对象的信息,请参见相应的平台补充资料。
如果适用,请从“类型”字段下拉菜单中选择一个类型。
只有在“监视方式”字段中选择了“SNMP Ping”、“ICMP Ping”或“不监视”时才会显示“类型”字段。
可用的“类型”选项包括:
\u670d\u52a1\u5668
工作站
PC
路由器
打印机
集线器
如果适用,请在“创建对象”窗口中滚动并选择一个对象。
对于某些监视类型,“创建对象”窗口右侧会显示选定对象的图标集。节点创建完毕后,这些图标会显示在主控制台窗口的分层结构视图和拓扑视图中。
(可选的)在“节点标签”字段中创建唯一的名称。
默认的标签为主机名。
(可选的)键入节点说明。
在“创建对象”窗口的下半部分,键入所要求的信息。
窗口下半部分显示的问题取决于步骤 a 中选择的代理或监视。如果选择了“不监视”,则不需要进一步信息,但多数代理或监视选项都会要求提供以下信息:
节点主机名
节点 IP 地址
您可以提供主机名、IP 地址或二者都提供。如果主机名和 IP 地址有冲突,系统将优先使用主机名。
其他代理或监视选项也可能要求提供下列信息中的一项或多项: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端口号(缺省为 161)
代理服务器主机名和 IP 地址(如果监视方式为 SNMP 代理服务器)
读 SNMP 团体和写 SNMP 团体,如果监视方式为 SNMP Ping(读团体的默认值为 "public";写团体的默认值为 "private"
模块
要将新节点添加到拓扑中并关闭“创建对象”窗口,请单击“确定”按钮。
“创建对象”窗口底部将显示以下信息:
正在创建节点 ... 请稍候。 |
如果成功完成了请求,主控制台窗口将更新并显示新节点。
如果创建失败,“创建对象”窗口底部将显示错误信息。以下任何原因都可能导致错误:
不具有创建此节点的权限。
必须在节点上启动 Sun Management Center 代理。
提供了错误的代理主机信息或端口信息。
您在当前 Sun Management Center 服务器环境中创建节点时,该节点的默认所有者为您的登录身份。当您在远程服务器环境中创建节点时,该节点的默认所有者为一般用户身份。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一般用户身份是为了确保 Sun Management Center 服务器环境间事务的安全性。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Sun Management Center 远程服务器访问。
有关如何更改新建节点的信息,请参见更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