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OME 2.2 Desktop on Linux 使用者指南

第 8章 使用桌面

Nautilus 檔案管理員負責管理桌面。本章將說明如何使用 Nautilus 桌面。

介紹桌面

桌面位於可見桌面的所有其他元件之後。桌面是使用者介面的有效元件之一。可以從桌面執行下列工作:

桌面物件

桌面物件也就是位於桌面的圖示,可以用來開啟檔案、資料夾及應用程式。依照預設,桌面包含三個物件。您也可以使用桌面物件,提供對於常用檔案、資料夾、應用程式及 URI 的便利存取。例如,您可以在桌面中加入啟動器,以便用來開啟常用的特定應用程式。

表 8–1 說明可以加入桌面的物件類型。

表 8–1 桌面物件的類型

物件類型 

說明 

符號連結 

符號連結是一個可以指向其他檔案或資料夾的物件。從桌面選擇符號連結時,便會開啟該符號連結所指向的檔案或資料夾。您可以將符號連結移動或複製到桌面。 

您可以根據顯示在所有符號連結上的預設箭號標識,對符號連結進行識別。 

啟動器 

您可以將下列類型的啟動器加入桌面: 

  • 應用程式:啟動特定的應用程式。

  • 連結:指向特定檔案、資料夾或 URI 的連結。

檔案 

您可以將檔案加入桌面。在桌面上的檔案存在於您的桌面目錄中。 

資料夾 

您可以將資料夾移到桌面,也可以在桌面上建立資料夾。在桌面上的資料夾存在於您的桌面目錄中。 

下列各節會說明如何在桌面上使用物件。

在桌面上選取物件

如需在桌面選取物件,請按一下該物件。如需選取多個物件,請按住 Ctrl,然後在要選取的物件上按一下。

您也可以選取桌面上的區域,選取該區域內的所有物件。請在桌面上按住滑鼠鍵,然後在含有要選取物件的區域上拖曳。在您按住並拖曳滑鼠時,會出現一個矩形以標示選取的區域。

如需選取多個區域,請按住 Ctrl,然後在要選取的區域上拖曳。

從桌面開啟物件

如需從桌面開啟物件,請在物件上連按兩下。或者,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開啟」。在開啟物件時,便會執行該物件的預設動作。例如,如果物件是文字檔案,該文字檔案便會在一個檔案管理員視窗中開啟。在 「檔案關聯」個人喜好工具中,便有指定檔案類型的預設動作。

如需執行預設物件動作以外的動作,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開啟時使用」。從「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選擇動作。

在「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中的項目,都對應於 「檔案關聯」個人喜好工具下列部分的內容:

您可以在檔案管理員設定個人喜好,以便在按一下檔案之後立即執行預設動作。

將啟動器加入桌面

桌面啟動器可以啟動應用程式,或是連結到特定的檔案、FTP 站台,或是 URI 位置。

如需將啟動器加入桌面,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桌面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新增啟動器」。此時會顯示「建立啟動器」對話方塊。

  2. 如需如何在「建立啟動器」對話方塊,輸入啟動器屬性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使用面板」。您在啟動器輸入的指令,也就是在使用桌面物件時所執行的指令。

將符號連結加入桌面

您可以在桌面上建立符號連結,以執行下列動作:

如需在桌面上建立符號連結,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檔案管理員視窗中,顯示要建立符號連結的檔案或資料夾。

  2. 建立指向檔案或資料夾的符號連結。如需建立指向檔案或資料夾的符號連結,請選取要建立連結的檔案或資料夾。選擇「編輯」-> 「建立連結」。在目前的資料夾中,便會加入指向該檔案或資料夾的連結。您可以根據顯示在所有符號連結上的預設箭號標識,分辨符號連結。下圖顯示的便是指向檔案的符號連結:

    具有符號連結標識的檔案圖示。
  3. 將符號連結拖曳至桌面。物件的圖示便會移動到桌面。

將檔案或資料夾加入桌面

下列各章節會說明如何在桌面中,加入檔案物件和資料夾物件。

將檔案或資料夾移至桌面

您可以由檔案管理員將檔案或資料夾移至桌面。如需將檔案或資料夾移至桌面,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開啟檔案管理員視窗。

  2. 在檢視窗格中,顯示要移動的檔案或資料夾。

  3. 將檔案或資料夾拖曳至桌面。檔案或資料挾的圖示便會移動到桌面。檔案或資料夾則是移動到您的桌面目錄。

    或者,請選取檔案或資料夾,然後選擇「編輯」-> 「剪下檔案」。在任何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貼上檔案」。

將檔案或資料夾複製到桌面

您可以將檔案或資料夾由檔案管理員複製到桌面。如需將檔案或資料夾複製到桌面,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開啟檔案管理員視窗。

  2. 在檢視窗格中,顯示要移動的檔案或資料夾。

  3. 按住 Ctrl,然後將檔案或資料夾拖曳到桌面。檔案或資料夾的圖示便會加入桌面。檔案或資料夾則是複製到您的桌面目錄。

    或者,請選取檔案或資料夾,然後選擇「編輯」-> 「複製檔案」。在任何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貼上檔案」。

在桌面建立資料夾物件

如需建立資料夾物件,請在桌面上按滑鼠右鍵,開啟「桌面」功能表。選擇「新增資料夾」。一個「未命名」資料夾便會加入桌面。請鍵入新資料夾的名稱,然後按一下 Return。資料夾會以新名稱顯示。新的資料夾會存在於您的桌面目錄中。

重新命名桌面物件

如需重新命名桌面物件,請在該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重新命名」。桌面物件的名稱便會以反白顯示。鍵入物件的新名稱,然後按一下 Return 鍵。

將物件由桌面移除

如需將物件由桌面移除,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移入回收筒」。或者,也可以將物件拖曳至「回收筒」。


註解 –

當您將檔案或資料夾由可移除媒體移動至回收筒時,檔案或資料夾會儲存在可移動媒體的回收筒位置。如需將檔案或資料夾從可移動媒體永遠移除,您必須將回收筒清空。


將物件由桌面刪除

當您將物件由桌面刪除時,物件不會移至回收筒,而是立即由桌面刪除。唯有從 Nautilus 的「檔案管理個人喜好」對話方塊 ,選取「包含一個不使用回收筒的刪除指令」選項時,才能使用「刪除」功能表。

如需由桌面刪除物件,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刪除」。


註解 –

您不能刪除「首頁」或「回收筒」桌面物件。


檢視桌面物件的屬性

如需檢視桌面物件的屬性,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檢視屬性的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使用屬性對話方塊來檢視桌面物件的屬性。

  3.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變更桌面物件的許可權

如需變更桌面物件的許可權,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變更許可權的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按一下「許可權」標籤,即可顯示「許可權」標籤區段。

  3. 在「許可權」標籤區段,使用下拉式清單及核取方塊來變更檔案或資料夾的許可權。如需在「許可權」標籤區段中對話方塊元素的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 「Nautilus 檔案管理員」

  4.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將標識加入桌面物件

如需將標識加入桌面物件,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加入標識的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按一下「標識」標籤,顯示「標識」標籤區段。

  3. 選取要加入項目上的標識。

  4.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將註解加入桌面物件

如需將註解加入桌面物件,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選取您要加入註解的物件。

  2. 選擇「檔案」-> 「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3. 按一下「註解」標籤。在「註解」標籤區段,將註解鍵入。

  4. 按一下「關閉」即可關閉屬性對話方塊。一項註解標識便會加入桌面物件。

如需刪除註解,請由「註解」標籤區段刪除註解文字。

變更桌面物件的圖示

如需變更桌面物件的圖示,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變更許可權的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在「基本」標籤區段上,按一下「選取自訂圖示」按鈕。接著會顯示「選取圖示」對話方塊。

  3. 請使用「選取圖示」對話方塊,選擇圖示來代表檔案或資料夾。

  4.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如需將圖示由自訂圖示,回復成由「檔案類型和程式」個人喜好工具中所指定的預設圖示,請在圖示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移除自訂圖示」。或者,也可以在「屬性」對話方塊上,按一下「移除自訂圖示」按鈕。

調整桌面物件圖示的大小

您可以調整代表桌面物件的圖示的大小。如需在桌面上變更圖示的大小,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調整其圖示大小的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伸展圖示」。此時該圖示的周圍會有矩形顯示,而每個邊角都會具有控點。

  2. 請抓取任一控點,然後將圖示拖曳為想要的大小。

    如需將圖示回復成原來的大小,請在圖示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還原圖示的原來大小」。

在桌面上使用回收筒

您可以將下列項目移動到回收筒:

如果需要從回收筒取回檔案,可以先檢視回收筒,然後將檔案移出回收筒。清空回收筒時,會永遠刪除回收筒 中的項目。

顯示回收筒

您可以使用下列方式,顯示回收筒的內容:

清空回收筒

您可以用下列方式清空回收筒的內容:

使用桌面功能表

 桌面功能表。此處的內容會說明此圖。

如需開啟「桌面」功能表,請在桌面上的空白位置按滑鼠右鍵。您可以使用「桌面」功能表在桌面上執行動作。

表 8–2 說明桌面功能表中的項目。

表 8–2 桌面功能表上的項目

功能表項目  

功能  

新增視窗

開啟新的檔案管理員視窗,其中會顯示您的首頁位置。 

新增資料夾

在桌面上建立新資料夾物件。資料夾會在您的桌面目錄中建立。 

新增終端機

啟動「GNOME 終端機」

新增啟動器

在桌面上建立啟動器。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將啟動器加入桌面

程序檔

開啟子功能表,內含可執行的程序檔。 

按名稱排序

按照名稱的字母順序,排列桌面上的物件。 

維持對齊

確定桌面上物件的左側邊緣與其他物件對齊。 

剪下檔案

從資料夾或桌面刪除選取的單一或多個檔案,並將檔案放置在緩衝區中。 

複製檔案

從資料夾或桌面複製選取的單一或多個檔案,並將檔案放置在緩衝區中。 

貼上檔案

將位於緩衝區的單一或多個檔案,放入選取的資料夾或桌面。 

磁碟

可以讓您裝載磁片及其他可移除式媒體。 

使用預設背景

將桌面背景重設為上一次自「背景和標識」對話方塊所選擇的式樣。您可以從 Nautilus 視窗,存取「背景和標識」對話方塊。

變更桌面背景

啟動「背景」個人喜好工具,以便您變更桌面背景。

變更桌面的式樣或色彩

您可以變更桌面背景的型樣或色彩,以符合個人喜好。檔案管理員所包含的背景式樣及色彩,可以讓您用來變更桌面背景的外觀及感覺。

您可以用下列任一種方式,變更桌面背景的型樣或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