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OME 2.2 Desktop on Linux 使用者指南

使用桌面功能表

 桌面功能表。此處的內容會說明此圖。

如需開啟「桌面」功能表,請在桌面上的空白位置按滑鼠右鍵。您可以使用「桌面」功能表在桌面上執行動作。

表 8–2 說明桌面功能表中的項目。

表 8–2 桌面功能表上的項目

功能表項目  

功能  

新增視窗

開啟新的檔案管理員視窗,其中會顯示您的首頁位置。 

新增資料夾

在桌面上建立新資料夾物件。資料夾會在您的桌面目錄中建立。 

新增終端機

啟動「GNOME 終端機」

新增啟動器

在桌面上建立啟動器。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將啟動器加入桌面

程序檔

開啟子功能表,內含可執行的程序檔。 

按名稱排序

按照名稱的字母順序,排列桌面上的物件。 

維持對齊

確定桌面上物件的左側邊緣與其他物件對齊。 

剪下檔案

從資料夾或桌面刪除選取的單一或多個檔案,並將檔案放置在緩衝區中。 

複製檔案

從資料夾或桌面複製選取的單一或多個檔案,並將檔案放置在緩衝區中。 

貼上檔案

將位於緩衝區的單一或多個檔案,放入選取的資料夾或桌面。 

磁碟

可以讓您裝載磁片及其他可移除式媒體。 

使用預設背景

將桌面背景重設為上一次自「背景和標識」對話方塊所選擇的式樣。您可以從 Nautilus 視窗,存取「背景和標識」對話方塊。

變更桌面背景

啟動「背景」個人喜好工具,以便您變更桌面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