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OME 2.2 Desktop on Linux 使用者指南

桌面物件

桌面物件也就是位於桌面的圖示,可以用來開啟檔案、資料夾及應用程式。依照預設,桌面包含三個物件。您也可以使用桌面物件,提供對於常用檔案、資料夾、應用程式及 URI 的便利存取。例如,您可以在桌面中加入啟動器,以便用來開啟常用的特定應用程式。

表 8–1 說明可以加入桌面的物件類型。

表 8–1 桌面物件的類型

物件類型 

說明 

符號連結 

符號連結是一個可以指向其他檔案或資料夾的物件。從桌面選擇符號連結時,便會開啟該符號連結所指向的檔案或資料夾。您可以將符號連結移動或複製到桌面。 

您可以根據顯示在所有符號連結上的預設箭號標識,對符號連結進行識別。 

啟動器 

您可以將下列類型的啟動器加入桌面: 

  • 應用程式:啟動特定的應用程式。

  • 連結:指向特定檔案、資料夾或 URI 的連結。

檔案 

您可以將檔案加入桌面。在桌面上的檔案存在於您的桌面目錄中。 

資料夾 

您可以將資料夾移到桌面,也可以在桌面上建立資料夾。在桌面上的資料夾存在於您的桌面目錄中。 

下列各節會說明如何在桌面上使用物件。

在桌面上選取物件

如需在桌面選取物件,請按一下該物件。如需選取多個物件,請按住 Ctrl,然後在要選取的物件上按一下。

您也可以選取桌面上的區域,選取該區域內的所有物件。請在桌面上按住滑鼠鍵,然後在含有要選取物件的區域上拖曳。在您按住並拖曳滑鼠時,會出現一個矩形以標示選取的區域。

如需選取多個區域,請按住 Ctrl,然後在要選取的區域上拖曳。

從桌面開啟物件

如需從桌面開啟物件,請在物件上連按兩下。或者,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開啟」。在開啟物件時,便會執行該物件的預設動作。例如,如果物件是文字檔案,該文字檔案便會在一個檔案管理員視窗中開啟。在 「檔案關聯」個人喜好工具中,便有指定檔案類型的預設動作。

如需執行預設物件動作以外的動作,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開啟時使用」。從「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選擇動作。

在「開啟時使用」子功能表中的項目,都對應於 「檔案關聯」個人喜好工具下列部分的內容:

您可以在檔案管理員設定個人喜好,以便在按一下檔案之後立即執行預設動作。

將啟動器加入桌面

桌面啟動器可以啟動應用程式,或是連結到特定的檔案、FTP 站台,或是 URI 位置。

如需將啟動器加入桌面,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桌面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新增啟動器」。此時會顯示「建立啟動器」對話方塊。

  2. 如需如何在「建立啟動器」對話方塊,輸入啟動器屬性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使用面板」。您在啟動器輸入的指令,也就是在使用桌面物件時所執行的指令。

將符號連結加入桌面

您可以在桌面上建立符號連結,以執行下列動作:

如需在桌面上建立符號連結,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檔案管理員視窗中,顯示要建立符號連結的檔案或資料夾。

  2. 建立指向檔案或資料夾的符號連結。如需建立指向檔案或資料夾的符號連結,請選取要建立連結的檔案或資料夾。選擇「編輯」-> 「建立連結」。在目前的資料夾中,便會加入指向該檔案或資料夾的連結。您可以根據顯示在所有符號連結上的預設箭號標識,分辨符號連結。下圖顯示的便是指向檔案的符號連結:

    具有符號連結標識的檔案圖示。
  3. 將符號連結拖曳至桌面。物件的圖示便會移動到桌面。

將檔案或資料夾加入桌面

下列各章節會說明如何在桌面中,加入檔案物件和資料夾物件。

將檔案或資料夾移至桌面

您可以由檔案管理員將檔案或資料夾移至桌面。如需將檔案或資料夾移至桌面,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開啟檔案管理員視窗。

  2. 在檢視窗格中,顯示要移動的檔案或資料夾。

  3. 將檔案或資料夾拖曳至桌面。檔案或資料挾的圖示便會移動到桌面。檔案或資料夾則是移動到您的桌面目錄。

    或者,請選取檔案或資料夾,然後選擇「編輯」-> 「剪下檔案」。在任何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貼上檔案」。

將檔案或資料夾複製到桌面

您可以將檔案或資料夾由檔案管理員複製到桌面。如需將檔案或資料夾複製到桌面,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開啟檔案管理員視窗。

  2. 在檢視窗格中,顯示要移動的檔案或資料夾。

  3. 按住 Ctrl,然後將檔案或資料夾拖曳到桌面。檔案或資料夾的圖示便會加入桌面。檔案或資料夾則是複製到您的桌面目錄。

    或者,請選取檔案或資料夾,然後選擇「編輯」-> 「複製檔案」。在任何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貼上檔案」。

在桌面建立資料夾物件

如需建立資料夾物件,請在桌面上按滑鼠右鍵,開啟「桌面」功能表。選擇「新增資料夾」。一個「未命名」資料夾便會加入桌面。請鍵入新資料夾的名稱,然後按一下 Return。資料夾會以新名稱顯示。新的資料夾會存在於您的桌面目錄中。

重新命名桌面物件

如需重新命名桌面物件,請在該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重新命名」。桌面物件的名稱便會以反白顯示。鍵入物件的新名稱,然後按一下 Return 鍵。

將物件由桌面移除

如需將物件由桌面移除,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移入回收筒」。或者,也可以將物件拖曳至「回收筒」。


註解 –

當您將檔案或資料夾由可移除媒體移動至回收筒時,檔案或資料夾會儲存在可移動媒體的回收筒位置。如需將檔案或資料夾從可移動媒體永遠移除,您必須將回收筒清空。


將物件由桌面刪除

當您將物件由桌面刪除時,物件不會移至回收筒,而是立即由桌面刪除。唯有從 Nautilus 的「檔案管理個人喜好」對話方塊 ,選取「包含一個不使用回收筒的刪除指令」選項時,才能使用「刪除」功能表。

如需由桌面刪除物件,請在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刪除」。


註解 –

您不能刪除「首頁」或「回收筒」桌面物件。


檢視桌面物件的屬性

如需檢視桌面物件的屬性,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檢視屬性的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使用屬性對話方塊來檢視桌面物件的屬性。

  3.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變更桌面物件的許可權

如需變更桌面物件的許可權,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變更許可權的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按一下「許可權」標籤,即可顯示「許可權」標籤區段。

  3. 在「許可權」標籤區段,使用下拉式清單及核取方塊來變更檔案或資料夾的許可權。如需在「許可權」標籤區段中對話方塊元素的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 「Nautilus 檔案管理員」

  4.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將標識加入桌面物件

如需將標識加入桌面物件,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加入標識的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按一下「標識」標籤,顯示「標識」標籤區段。

  3. 選取要加入項目上的標識。

  4.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將註解加入桌面物件

如需將註解加入桌面物件,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選取您要加入註解的物件。

  2. 選擇「檔案」-> 「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3. 按一下「註解」標籤。在「註解」標籤區段,將註解鍵入。

  4. 按一下「關閉」即可關閉屬性對話方塊。一項註解標識便會加入桌面物件。

如需刪除註解,請由「註解」標籤區段刪除註解文字。

變更桌面物件的圖示

如需變更桌面物件的圖示,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變更許可權的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屬性」。接著會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 在「基本」標籤區段上,按一下「選取自訂圖示」按鈕。接著會顯示「選取圖示」對話方塊。

  3. 請使用「選取圖示」對話方塊,選擇圖示來代表檔案或資料夾。

  4. 按一下「關閉」,關閉屬性對話方塊。

如需將圖示由自訂圖示,回復成由「檔案類型和程式」個人喜好工具中所指定的預設圖示,請在圖示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移除自訂圖示」。或者,也可以在「屬性」對話方塊上,按一下「移除自訂圖示」按鈕。

調整桌面物件圖示的大小

您可以調整代表桌面物件的圖示的大小。如需在桌面上變更圖示的大小,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要調整其圖示大小的桌面物件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伸展圖示」。此時該圖示的周圍會有矩形顯示,而每個邊角都會具有控點。

  2. 請抓取任一控點,然後將圖示拖曳為想要的大小。

    如需將圖示回復成原來的大小,請在圖示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還原圖示的原來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