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下列做法之一可以取消对信件的删除:
要恢复刚删除的信件,从"信件"菜单中选择"恢复最后一个删除"。
要恢复以前的信件,从"信件"菜单中选择"从列表中恢复删除",然后从已删除信件的列表中选择一条或多条信件,并单击"恢复删除"按钮。
要使列表中的已删除信件永久删除掉,从"信箱"菜单中选择"销毁被删除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