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從「訊息標頭清單」刪除訊息:
選取要刪除的訊息。
您可以透過拖曳方式選取多個訊息。按住 Shift 鍵,在「訊息標頭清單」中上下移動並按一下滑鼠按鈕,即可選取多個訊息。按 Control 鍵,再按一下滑鼠按鈕,則可從清單中逐一選取非連續的訊息。
從「訊息」功能表選擇「刪除」,或按一下「工具列」中的「刪除」按鈕。
訊息會從清單中刪除。
即使訊息已經刪除,在您利用「信箱」功能表中的「銷毀已刪除的訊息」執行徹底刪除之前,都可以將已刪除的訊息復原。請參閱下一節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