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编辑器"使您能用两种格式创建和编辑图象,如表表 13-1所示。
表 13-1 图标格式
格式 |
描述 |
文件名 |
---|---|---|
X 象素图 (XPM) |
包括静态和动态颜色的多色图象 |
*.pm |
X 位图 (XBM) |
限于前景和背景颜色(用于黑白图标)的双色图象 |
*.bm |
可选择绘制工具和颜色,并在工作区中使用它们来创建图象。在绘制时,"图标编辑器"用两种格式显示图标的实际大小副本。即使在绘制用于彩色系统上的图象,也需要考虑图标的双色版本,因为如果工作区没有足够的可用颜色,图标可能转变成双色图标。
关于设计图标的信息,请参阅 Common Desktop Environment: Style Guide and Certification Checklist 中的"可视设计"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