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择代表文件或文件夹的图标时,其名称会高亮显示。"文件管理器"的菜单中的许多选择都可用于当前选定的文件或文件夹。"选定"菜单包含仅对当前选定对象 起作用的选择项。在浏览区选择不同种类的对象时,这个菜单的内容会随之而改变。
单击图标。
用 Tab 或箭头键将高亮显示区移到要选择的图标上。
按空格键
要取消选定文件或文件夹,选择另一图标或在"文件管理器"窗口单击空白区即可。